索引号: | 00319180X/202310-00016 | 信息分类: | 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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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1 | 发布时间: | 2023-10-11 09:4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审计局关于埇桥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 ||
审核人: | 初审:张玉芹     复审:卞田甜    终审: 徐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埇桥区审计局对埇桥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埇桥区财政贯彻各级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保障“三保”支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从审计情况来看,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以落实“三保”任务为核心,将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保基本民生”,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等民生领域全面落实各类扶持补助政策,2022年民生支出共计837,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27%,稳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预算管理衔接机制,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基础;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财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以前年度财政结余资金37,275万元。
——强化财政保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持续推动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各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3,953万元,用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农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安排“路桥”建设资金30,582万元,用于PPP项目付费、畅通乡村建设及优化农村交通路网,支持农田、水利、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持续发展能力;安排环境整治资金7,915万元,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积极落实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赋税,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释放政策红利。根据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区本级小微企业及其他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12,347万元,同比增长82.06%。
针对上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提出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区审计局按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并按规定进行了督办。目前,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出台了5个制度。
一、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022年度,埇桥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0,045万元,支出1,080,0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3,111万元,支出240,8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245万元,支出1,8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5,293万元,支出37,340万元;2022年,省政府核定区政府债务限额标准为766,30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在社会经济运行下行和民生刚性资金需求压力较大的情况下,2022年全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社保账户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金额不一致。
(二)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足额上缴国库。
2.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
3.未及时清理专户存量资金。
4.部分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收益。
6.混用经济分类科目。
(三)预算批复与预算调整和公开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1.未按规定使用“徽采云”电子卖场。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未及时更新。
(五)教育专项政策落实方面
购买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费使用不规范,绩效监控不到位
(六)其他重点资金、重点领域政策落实方面
1.重复申报贴息资金。
2.已死亡人员领取补助。
3.违规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4.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
5.未严格落实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政策。
6.未严格落实小麦赤霉病防控技术要求。
7.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工。
重点对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3家部门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问题如下:
(一)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1个部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二是1个部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管理不规范。
(二)预决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1个部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是1个部门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
三是2个部门资金使用不规范。
四是1个部门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是1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和相关绩效指标不够细化量化。
三、审计建议
(一)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全面清理盘活各类结余结存资金,完善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完善财政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二)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科学性。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预算透明度;保障合理支出需求,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切实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力。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切实落实预算绩效相关决策部署,真实、客观、公平、公正反映资金和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健全预算安排和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和项目提质增效。
(四)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增强惠企利民实效。切实做好 “三保”政策研究和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及实施细则,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提高助企纾困、稳岗就业等政策措施的协调性和精准性,及时防控和化解风险,切实保障政策执行效果。
(五)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建立资金、资本、资产闭环管理机制,规范资产处置、收益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提高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公共资源配置和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