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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81/202404-0002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4-22  发布时间: 2024-04-22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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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全市实施50项民生实事把百姓关键小事办成民生温暖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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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施50项民生实事把百姓关键小事办成民生温暖大事

文章来源: 拂晓报发表时间:2024-04-22 16:08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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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实施50项民生实事把百姓关键小事办成民生温暖大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民生办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日前,市民生办印发《宿州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50项民生实事的年度目标和具体推进举措。

 《通知》既涵盖就业、社保、救助、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事项,也包括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等多层次多元化的民生需求,还包含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

 “与2023年相比(包括暖民心行动和民生实事),2024年实施的50项民生实事中,有10项为新增内容,另有4项民生实事内容有所调整,10个项目退出民生实事范围。”市民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将把落实民生实事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高质量完成。各项民生实事牵头部门要抓好工作统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细化目标管理,突出项目调度和过程跟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加强宣传引导,把各项民生实事的工作举措、实施效果展现给人民群众。

促进就业(3项)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2024年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左右,“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数量达到城市社区的60%。

 支持毕业生求职创业,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17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8700人,保持员工制企业县级覆盖率100%。
社会保障(5项)

 加强城乡低保人员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规范确定和调整低保标准。

 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不少于6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或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扎实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理工作。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
教育惠民(5项)

 实施“安心托幼”行动,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5%;全市新增托位28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3.28个;各县区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不少于20%。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24年全市覆盖学生数25.5万人左右。

 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

 积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开展困难学生资助,2024年全市完成学生资助目标任务8.189万人次;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及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不少于209人次。

 实施“老有所学”行动,2024年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6.9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5.9万人左右。
文体服务(3项)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实施补助。

 依托“15分钟阅读圈”建设,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按省下达任务及标准打造公共文化空间。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市每个行政村送正规演出不少于1场。
卫生健康(3项)
 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窝沟封闭项目覆盖22%的适龄儿童。

 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实施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8.85万人次宫颈癌、1.75万人次乳腺癌筛查服务。
环境保护(2项)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435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困难群体救助(12项)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94人次。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4643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975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1750人。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126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598户,支持各县区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6个。

 加强困难大病患者救治,积极协助做好困难血友病、恶性肿瘤、心脏大血管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困难患者摸排报送工作。

 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部提高到86元/月。

 做好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000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943人。

 完善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全市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成立实现100%,实现每家互助社具备3万元的启动资金。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分别按不低于80%、75%、60%的比例给予救助,实现应救尽救。

 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十四五”期间市级基础标准按照年增幅不低于上年的5%动态调整,2024年全市分散和集中养育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不低于1155元/月和1575元/月,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
交通出行(2项)
 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82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33公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958公里;引导县区新建具备3种以上功能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1个。
 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9万个,其中公共停车泊位0.27万个。
城乡建设(10项)

 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充电桩1500个。

 实施风电乡村振兴工程,按省下达计划规模推进全市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重点帮扶村集体收益2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益。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个。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4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3451套(间)。

 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推进“难安置”专项治理,解决12600套房屋安置问题。

 通过实施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和农村供水保障提升等措施,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120个、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人口8.93万人。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供电可靠性从99.90%提高到99.93%。

 巩固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打造35个全市示范性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驿站),推动我市工会驿站规范化运行。
公共安全(5项)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20家左右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培育活动,新增培育放心消费单位130个、街区5个。

 严打电信网络诈骗,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0 批次。

 坚持“培育为先,好中选优”的原则,通过聚力打造6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提升食品小作坊整体品牌形象,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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