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94582522/202203-00018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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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3 | 发布时间: | 2022-01-23 16:2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专家解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股长毛威伟解读《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
名称: | 【专家解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股长毛威伟解读《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毛威伟     复审:刘蕾蕾    终审: 邵卫东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2年1月13日合肥一电梯发生故障,造成4名乘客被困,其中3人脚部、腰部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做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工作要求。
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印发《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2〕21号)《关于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的通知》(宿市监办函〔2022〕16号)等文件,根据文件要求,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 其中的危险性不言而喻。电梯安全关乎百姓民生,关乎家庭、社会稳定,因此保障每个人的乘梯安全至关重要。虽然造成电梯事故的原因的众多,但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
通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和查处违法行为力度,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月17日,省局和市局下发文件后,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埇桥区特种设备实际情况,由区局特设股牵头,制定本文件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本次工作,确保埇桥区电梯安全运行。
五、主要任务
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报送整改报告。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各单位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
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梳理辖区内舆情反应强烈、聚焦百姓投诉较多的电梯,尤其要加强对“三无”电梯、回迁房电梯、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电梯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其演练情况、紧急报警装置有效应答情况,重点排查制动器、缓冲器等安全保护装置、机房曳引系统、门机系统等关键环节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严处置,杜绝电梯“带病运行”。
六、创新举措
通过部门监管和企业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有效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平稳运行。
七、保障措施
区局办公室和党建办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精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和党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广泛开展安全乘梯知识宣传和教育,注重提高重点场所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巩固“安心乘梯守护行动”成果。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解读人:毛威伟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69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