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意见征集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75854081X/202210-00001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4-21  发布时间: 2023-04-21 15:56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人: 初审:沈佳艺     复审:石磊    终审: 袁广维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04-21 15:56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区安委办起草了《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 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于4月25 日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区安委办,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李长进、陶桃、马健德;

联系方式:0557-3703105,0557-3703892;

邮  箱:yqqawb@163.com。

 

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宿州市埇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

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以“三个狠抓”专项行动和“强基础、补短板、铸安提质年”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创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结合年度区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组织体系,加快推动镇(街)应急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 区安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 (街道)、园区)

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强化机制联动。落实区安委会十三个专业委员会及消防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十三个专业委员会所在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完善监管领域。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应当结合分管领域工作,会同专家、专业人员、执法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责任单位: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配合)抓实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营业性演出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市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等安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停产矿、停建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区、镇、村、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区林业发展中心)

5.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提高思想认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协同)完成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做好市对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问题整改工作,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6.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区应急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快递、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牵头)进一步督促区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完善调查评估机制及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开展“强基础、补短板、铸安提质年”活动。巩固提升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强化问题导向,着力强基础、补短板,夯实筑牢安全生产根基,精准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防控矿山安全风险。推进煤矿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建设手续,严把准入门槛,建立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人员责任清单、建立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员安全责任制。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加强风险动态研判,严格落实现场管控措施,做好煤矿在建期间瓦斯灾害治理、推进水害防治等系统工程。(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10.防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埇桥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埇桥分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11.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聚焦“一防三提升”,巩固提升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防控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风险,抓紧抓牢重大危险源、高危细分领域、大型油气储存基地等重大风险防控,不断补齐防控漏洞,巩固深化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作用、推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加强有关高危细分领域企业风险管控,推动氯化、氧化工艺企业全面完成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改造,定期开展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对未按期清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排查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完善“一装置一策”台账,推动问题清零。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开展年度对标自评,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开展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和安全风险评估,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各类问题隐患,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持续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12.防控消防安全风险。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镇级工业园、文旅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镇级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消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做好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各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各涉渡镇分工负责);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14.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建立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强化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等分工负责)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6.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探索实施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7.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部门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委托镇(街道)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 1个典型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部门)

四、夯实安全基础,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支撑保障能力

18.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加快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加快推动《埇桥区“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出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加快推动出台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规划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9.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消防、电梯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配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对主城区城市安全发展的推进力度。(市城管局埇桥分局牵头)

20.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构建空天地一体、公专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强化大震巨灾及“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数据资源局)

21.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2.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推动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区应急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和“五必上”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中心埇桥分中心)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埇桥分局)推动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23.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部门)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部门)

2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宣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埇桥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网络宣教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