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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局发表时间:2018-04-17 09:4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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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粮食局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准确掌握政务信息发布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公开统计报送制度的组织实施协调和公开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第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统计填报。

   第三条  收集和报送政务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和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其他需报知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四条 政务信息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各科室所形成的政务信息,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对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将相关文字材料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 各科室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和信息工作总体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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