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范围和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党政办
二、组织实施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
三、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党政办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统计员)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至节后第三个工作日前。
(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