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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章来源: 埇桥街道办事处发表时间:2014-01-06 09:3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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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关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范围和填报单位

填报单位:党政办

二、组织实施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本统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包括解释统计指标、组织和协调统计工作。

三、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一)党政办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统计员)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于每年1、4、7、10月,5日之前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送时间顺延至节后第三个工作日前。

(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以适当方式对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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