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658/202106-00022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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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11:3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解读《埇桥区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 | ||
审核人: | 初审:孙传统     复审:王子含    终审: 娄雪剑 |
一、文件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以及《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的通知》(宿水农〔2021〕24号)要求,结合2021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工作安排,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经区农饮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编制,报埇桥区水利局同意后下发该方案。
三、工作目标
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以及《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及运行方案的通知》(宿水农〔2021〕24号)要求做好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工程管理维护,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保障正常供水,更好的服务群众。
四、核心内容、主要条款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埇桥区水利局计划对辖区内54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包括更换取水泵、送水泵、配水管道、闸阀、入户水表、消毒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供水设备元配件等内容,概算总投资498.07万元,受益人口128.8万人。
根据《埇桥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埇桥区人民政府是埇桥区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落实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主体和经费,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和部门管理职责分工。
五、创新举措
一是提前开展前期工作,及早做好项目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二是规范开展项目建设,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模式。
三是及时开展工程验收,建立健全工程档案。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规范水厂运行管理,实现专业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的新局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