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62/202107-00015 | 信息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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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综合政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时间: | 2021-07-02 10:2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领导解读】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喻玮同志解读《关于印发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芹     复审:孟婉    终审: 李际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喻玮同志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经研究制定《埇桥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1年6月,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起草了《方案》初稿;
2021年6月,通过领导审阅、签批、核发等意见
2021年6月,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7月1日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一)为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75%以上,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为全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健康评估率80%以上,不断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三)全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对服务满意率达90%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历次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两次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
(二)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对辖区内长期居住、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上门进行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年内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服务工作,健康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有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
五、创新举措
1.开设方便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就诊服务处,配置明显标识,配备专兼职人员进行引导服务,配备轮椅等必需的转运工具,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
六、保障措施
结合本乡镇街道工作实际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成立督查考核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加强项目工作的督导、考核。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要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各级医养结合与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养结合与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人员及照护者的服务水平。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喻玮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0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