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0415001 | 来信时间: | 2021-04-15 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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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李**** |
内容: | 我是一名乡镇扶贫工作站扶贫专员,我于18年6月毕业,7月开始在乡镇开展进行扶贫工作,现在看到这个暂行办法,想了解一下这个暂行办法适不适用在省外学校就学及不在编的扶贫专员。谢谢。 | ||
智能预答复情况: | |||
回复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答复时间:2021-04-16 17:4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暂行办法》,适用于省外学校就学及不在编的扶贫人员。请提供相关依据到区教体局人事股咨询。咨询电话:39143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