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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集单位:区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3-07-25 09:44 征集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3-07-25 截止日期:2023-08-13

为提高政府规章制定质量,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规定,宿州市气象局拟定了《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 2023年8月13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zyqxxzx@163.com,标题请注明:《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2.邮寄信件: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邮编:23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3.在线留言:可通过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szyq.gov.cn/zmhd/zjdc/index.html)在线提交。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区政府信息中心将认真梳理汇总上报所有有效意见建议,并作为修改完善《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徐海,联系电话:0557-3021171


附件:1.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2.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的起草说明.doc

     3.《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依据对照表.doc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23年7月25日




征集结果
反馈时间:2023-08-15 09:02

《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征求意见稿)》在征集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特此说明。

    感谢各位网友对本次征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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