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依据《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宿科计〔2023〕42号)和《关于以创新型城市建设为旗帜性抓手推动宿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宿发〔2024〕8号)等规定,市科技局结合全市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起草了《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szyqxxzx@163.com,标题请注明:“《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2.邮寄信件: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宿州市埇桥区政府信息中心办公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邮编:23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3.在线留言:可通过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https://www.szyq.gov.cn/zmhd/zjdc/index.html)在线提交。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区政府信息中心将认真梳理所有有效意见建议,及时汇总上报宿州市科技局,并作为修改完善《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徐海,联系电话:0557-3021171。
附件:1.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2.宿州市长三角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3.起草说明.pdf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