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1705-00262 | 信息分类: | 资质资格信息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5-18 | 发布时间: | 2017-05-18 00:0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ZYQGC-2017056
招标人:宿州市埇桥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二○一七年五月
目 录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YQGC-2017056
发布日期:2017年 5月9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
2.2 建设规模: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约 2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分公司,办理进宿备案手续。
3.6投标企业授权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开标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验证,否则,退还其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招标文件请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ggzyjy.cn)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各投标人可下载查看,以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如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开标当日以现金方式至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宿州市银河一路与磬云路交口汇金广场A座七楼)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持招标文件费用收据原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ggzyjy.cn)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市埇桥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盖章)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罄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汇金广场17楼
联系人:孙中权
电 话:1805578111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大禹水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银河绿苑北区
联系人:杨帆
电 话:0557-3333577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工程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 |
建设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 |
3 |
建设规模 |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总投资约 2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承包方式 |
施工总承包。 |
6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合格 标准。 |
7 |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8 |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
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
9 |
工期要求 |
120日历天。 |
10 |
合同价款支付 |
施工方完成工程量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11 |
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1295390.03元
|
1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3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14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
⑴、投标保证金: 2.5 万元;
诚信保证金 : 36 万元。
合计: 38.5 万元。
⑵、形式: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帐户 转帐或电汇 汇入以下账户
全 称: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033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⑶、交纳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17 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
财务联系电话:0557-3058068
汇款附言注明: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保证金
注意: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的缴纳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拒收投标文件。 |
16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7 |
踏勘现场及
投标答疑时间 |
⑴、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不组织现场答疑。
⑵、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之日 10 日前将投标质疑函以邮件方式发至346130939@qq.com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18005575705,联系人:杨工),招标答疑统一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和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ggzyjy.cn/)发布,请自行下载或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
18 |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提交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9 时30 分。
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 |
19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 室(宿州市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七楼)。 |
20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17年 6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分。
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宿州市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座七楼)。 |
21 |
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及其注意事项 |
⑴、商务标;⑵、技术标。
注意事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理人携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是拟任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招标文件费用收据 原件到场,不能提供的,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
22 |
开标验证时需递交的材料 |
⑴、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到场参加开标验证;⑵、在验证之后将统一收取资格评审材料原件(评审结束后返还)。 |
23 |
合同备案 |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持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和签订的所有合同到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备案后退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
24 |
履约保证金 |
形式: 转账、电汇 。
金额: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由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基本帐户 转帐或电汇 汇入如下账户:
全 称: 宿州市埇桥区会计中心
账 号: 34001726008050474912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25 |
监督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6 |
特别要求 |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的通知》宿政秘[2015]107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专用账户,用于存取施工项目工资性工程款,未按规定设立的,取消中标资格。 |
27 |
招标费用 |
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时需缴纳招标代理费、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编制费、建设工程交易费(含招标人部分)、专家评审费。以上费用由投标人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单独列项,不单独结算。 |
28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 |
重要提示:
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本工程的招标补疑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ww.szggzyjy.cn)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
3、(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80%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1000万的按该文件的70%收取,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按该文件的60%收取;
(2)交易费:按关于重新制定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226号文;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80%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1000万的按该文件的70%收取,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按该文件的60%收取;
(4)专家评审费:按实际发生额。
1. 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至第8项。
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
1.3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 。
(2)、施工用水、电 / 。
(3)、其他: / 。
3. 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⑴、招标公告。
⑵、投标须知。
⑶、评标办法。
⑷、合同条款及格式。
⑸、工程量清单。
⑹、图纸。
⑺、技术规范。
⑻、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部分格式。
3.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补充文件对领取招标文件的人起约束作用。
3.3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投标答疑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ggzyjy.cn)及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
4.2 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调整,投标人若对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做出书面答复。
4.3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 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5.2 补充通知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ggzyjy.cn)及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
5.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6.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招标答疑公布内容
6.1 综合考虑投资、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合理确定的全部费用价格。各种材料价可参考宿州市定额站当月公布的信息价和当时市场行情,并考虑风险系数。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开标后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全套资料应交有关部门备案。
6.2 若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可在开标前 10 天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投标人的书面异议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公布。若由于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控制价的复核影响开标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重新公布新开标的时间。
6.3 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和工期,须在招标文件或投标答疑后送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并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7.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10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标文件应按第 21 条内容编制。
9.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0.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1.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
13.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保证金金额,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3.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
13.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
14. 踏勘现场
14.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
14.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16. 投标报价方式
16.1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资料进行报价。
16.2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逐项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在工程量清单中任意增删、修改清单项目与工程量。
17.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7.1 按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工程部分)(水总[2014]429号)、《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安徽水利2008建筑预算补充定额》及办水总【2016】132号文,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7.2不可竞争费包括:(1)、人工费单价按照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14]59号文《关于调整安徽省水利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调整后的人工预算单价为:工长8.67元/工时,高级工8.09元/工时,中级工6.94元/工时,初级工3.74元/工时。
工长(单价:元)
1、基本工资 385元/月×12月÷251天×1.068 19.66
2、辅助工资 8.21 8.21
(1) 施工津贴 4.5元/天×365天÷251天×95%×1.068 6.64
(2) 夜餐津贴 (3.5+4.0)元/天÷2×20% 0.75
(3) 节日加班津贴 19.66元/工日×10天×3÷251天×35% 0.82
3、工资附加费 12.96 12.96
(1) 职工福利基金(19.66+8.21)元/工日×14% 3.90
(2) 工会经费 (19.66+8.21)元/工日×2% 0.56
(3) 养老保险费 (19.66+8.21)元/工日×18% 5.02
(4) 医疗保险费 (19.66+8.21)元/工日×4% 1.11
(5) 工伤保险费 (19.66+8.21)元/工日×1.5% 0.42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9.66+8.21)元/工日×2% 0.56
(7) 住房公积金 (19.66+8.21)元/工日×5% 1.39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40.83
6、人工工时预算单价调整 8.67
高级工:
1、基本工资 350元/月×12月÷251天×1.068 17.87
2、辅助工资 8.14 8.14
(1) 施工津贴4.5元/天×365天÷251天×95%×1.068 6.64
(2) 夜餐津贴 (3.5+4.0)元/天÷2×20% 0.75
(3) 节日加班津贴 17.87元/工日×10天×3÷251天×35% 0.75
3、工资附加费 12.09 12.09
(1) 职工福利基金 (17.87 +8.14) 元/工日×14% 3.64
(2) 工会经费 (17.87 +8.14)×1% 0.52
(3) 养老保险费 (17.87+8.14)×10% 4.68
(4) 医疗保险费 (17.87 +8.14)×0.4% 1.04
(5) 工伤保险费 (17.87 +8.14)×1.5% 0.39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7.87 +8.14)×1 0.52
(7) 住房公积金 (17.87 +8.14)×2.5% 1.3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38.10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4.76
6、人工工时预算单价调整 8.09
中级工
1、基本工资 280元/月×12月÷251天×1.068 14.30
2、辅助工资 7.99 7.99
(1) 施工津贴 4.5元/天×365天÷251天×95%×1.068 6.64
(2) 夜餐津贴 (3.5+4.0)元/天÷2×20% 0.75
(3) 节日加班津贴 14.30元/工日×10天×3÷251天×35% 0.60
3、工资附加费10.36 10.36
(1) 职工福利基金 (14.30+7.99) 元/工日×14% 3.12
(2) 工会经费 (14.30+7.99)×1% 0.45
(3) 养老保险费 (14.30+7.99)×10% 4.01
(4) 医疗保险费 (14.30+7.99)×0.4% 0.89
(5) 工伤保险费 (14.30+7.99)×1.5% 0.33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14.30+7.99)×1 0.45
(7) 住房公积金 (14.30+7.99)×2.5% 1.11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32.65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4.08
6、人工工时预算单价调整 6.94
初级工
1、基本工资 190元/月×12月÷251天×1.068 9.70
2、辅助工资 4.48 4.48
(1) 施工津贴2.25元/天×365天÷251天×95%×1.068 3.32
(2) 夜餐津贴 (3.5+4.0)元/天÷2×20% 0.75
(3) 节日加班津贴 9.70元/工日×10天×3÷251天×35% 0.41
3、工资附加费 3.39 3.39
(1) 职工福利基金 (9.70+4.48) 元/工日×7% 0.99
(2) 工会经费 (9.70+4.48) 元/工日×1% 0.14
(3) 养老保险费 (9.70+4.48) 元/工日×9% 1.28
(4) 医疗保险费 (9.70+4.48) 元/工日×2% 0.28
(5) 工伤保险费 (9.70+4.48) 元/工日×1.5% 0.21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9.70+4.48) 元/工日×1% 0.14
(7) 住房公积金 (9.70+4.48) 元/工日×2.5% 0.35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17.57
5、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2.20
6、人工工时预算单价调整 3.74
(2)、税金按11%计取。计算基础为直接费与间接费、利润三项之和。
其余均为可竞争费用。
18.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8.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8.2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计算。
19. 工期和质量要求:
19.1 投标企业所报工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9.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质量问题的,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20. 综合单价的调整
20.1 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20.1.1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0.1.2 由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0.2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除本投标须知第20.1款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招标人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
2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1.1 投标文件报送要求:投标文件共分三册。
⑴、第一册:商务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采用胶装,商务标U盘(EXCEL格式)一份,随正本密封。
⑵、第二册:技术标,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采用胶装,技术标U盘一份(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随正本密封。
⑶、第三册:资格评审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将所有资格评审材料原件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评审材料原件、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及证件名称目录。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商务标”、“技术标”字样。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21.2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21.3 商务标格式与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下列格式编制标书。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标标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⑴、纸质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总价。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5)、主要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汇总表。
(6)、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上述各种表格样式详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工程预(估)算编制规定》。
⑵﹑商务标投标U盘。
商务标投标U盘报价必须与书面文件报价完全相等,精确到元、角、分。
21.4 技术标格式与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下列格式、顺序编制技术标标书,并注明页码,以便查找。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标书主要具备以下内容:
⑴、技术标封面。
⑵、目录(自编目录)。
⑶、资格部分。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见附件4)。
⑷、投标有关承诺:投标人廉政承诺书(见附件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格式自拟)。
⑸、施工组织设计。
⑹、技术标投标U盘(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
21.5资格评审材料原件
投标人应将所有资格评审材料原件统一装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需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评审材料原件、招标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所投工程名称及证件名称目录。
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含电子U盘)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19、20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招标人监察代表、招投标监管机构全程监督。开标顺序为先资格审查,后评审技术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25.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标人、招标人监察代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标人、招标人监察代表、招投标监管机构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26.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6.3投标文件中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7.清单项目投标文件如果遗漏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视为该项目单价已含在其他子目项内,不作调整。
28.投标文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行政规费税金的标准。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
⑴、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⑵、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⑶、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0.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定标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1. 本工程自中标之日起,设公示期3天,自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办理中标手续,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领取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如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
32、接收投标文件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告知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32.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32.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招标文件费用收据。
32.4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投标文件递交手续签字的。
3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招标人及现场监督员核验同意后,并告知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所有投标文件按退回投标文件处理:
33.1 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到账的。
33.2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参加验证的,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原件复核的。
34.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并告知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所有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4.1 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时未提供资质审查资料原件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4.2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投标文件中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4.3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4.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34.5商务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报工期和质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4.6互相抄袭标书的。
34.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投标的。
34.8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理)(建造师)有在建项目的。
34.9投标报价利润率低于0%的。
34.10 其它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
34.11法律、法规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其他情形。
35.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 15 日内向有关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35.1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资料、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35.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资料、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36、中标通知书
36.1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36.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6.3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6.4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36.5中标后,中标企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班子人员,其中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22天。如需更换项目经理,新项目经理执业资格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并经招标人盖章同意,否则招标人可按中标价的1%~3%对中标人予以处罚。
36.6 禁止中标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 合同价款支付
38.为规范企业投标活动,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宿州市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根据省招标办“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招函〔2013〕119号)中“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2、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规定条件执行,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1名评标组长。
4、评标注意事项:
⑴、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⑵、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时,应遵守下列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写出书面审查和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
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5、开评标程序
⑴、开标准备。招标代理主持人宣布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参加会议有关人员,招标人监督工作人员代表宣读开标纪律;
⑵、招标代理机构宣布保证金到账情况;
⑶、核验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招标人、社会特邀监督员核验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经理)到场参加情况并现场记录,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及身份证证书原件查验;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查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集各投标人需评审原件,提交评标委会进行资格评审)。
⑷、检查密封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签字确认;
⑸、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打开商务标书,宣读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等投标函内容,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⑹、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然后对合格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审;
(7)、抽权重、系数。按照评标办法相关要求分别抽取各标段商务标权重、系数等,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汇总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
(8)、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
(9)、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招标会议结束。
6、评标内容及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100分)。评标委员会首先进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然后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初步评审,最后计算商务标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招标人采用随机方法确定排序。
|
分值构成 |
|
1 |
技术标 (资格审查材料及施工组织设计) |
合格制 |
2 |
商务标 |
100分 |
|
Q1的取值范围为:20%、25%、30%、35%、40%, X为基准价的修正系数:0.98 0.97、0.96、0.95; |
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100分,以此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2分,每低基准价1%扣1分。 |
合计 |
100分 |
7、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内 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查验(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须提供满足资质等级要求的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扫描,否则视为未提供)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须提供年审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 |
4 |
项目经理(建造师)
及四大员
|
⑴、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符合本工程投标资格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建造师本人身份证;注册单位须是投标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须参加开标会,其到场情况与身份证现场核验已在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人、社会监督员核验。评委会通过《***项目负责人到场情况核验表》确认其是否到场。
⑶、须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查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⑷、须提供四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相关岗位证书原件查验。 |
5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登记表查验 |
6 |
保证金缴纳 |
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金到账情况表查验。 |
注:①、以上所有内容须全部通过方为合格,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以上评审内容应在技术标文件中体现。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或提交原件不全的或原件与资格审查文件不符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去理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技术标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技术标评审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及 要 求 |
是否合格 |
|
通过
(√) |
不通过
(×) |
||
1 |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在名称、专业、资质等级等方面一致 |
|
|
2 |
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该工程管理的关键岗位人员专业配套、证件齐全且有效,且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简历表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完整。 |
|
|
3 |
工期、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工程概况的描述是否准确 |
|
|
5 |
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
|
|
6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
7 |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
8 |
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
9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
10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
|
|
11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
12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
|
|
13 |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正确。 |
|
|
14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
15 |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
|
技术标是否合格。 |
|
说明:⑴、技术标评审采用定性方法。
⑵、评标专家根据评审要求判断每项评审内容是否合格,并在投标人评审空格内用“√”、“×”表示。
⑶、合格标准:技术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条要求,否则为不合格:
①、上述各项标准中必须有10项以上(含10 项)通过;
②、第1、2、3、11项必须通过。
⑷、评委会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存在偏差,应要求投标人现场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必须现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将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以书面形式(必须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提交评委会,但不得超过30分钟。评委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
9、商务标初步评审
只有通过资格评审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按无效标处理:
(1)、不可竞争费用取费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2)、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函中投标报价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4)、投标人商务标中的管理费利润出现负值的。
(5)、当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名称、内容或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实质性不一致的。
10、商务标:100分
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
将计算求得的最终基准价C值作为满分100分,以此为基准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基准价1%扣2分,每低基准价1%扣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最终基准价C值的确定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
C=(A×Q1+B×Q2)× X
A值为招标控制价
B 值为≥A值80%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80%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 值平均值的计算。(如≥A值80%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7时,取所有报价平均值为B值;7≤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10≤M<15时,去掉二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15≤M<20时,去掉三个最高报价,去掉三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M≥20时,去掉四个最高报价,去掉四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报价平均值为B值。)
Q1 为招标控制价所占权重,Q2为投标人B值所占权重。
Q1的取值范围为:20%、25%、30%、35%、40%
Q2=1- Q1。
X为基准价的修正系数: 0.98、0.97、0.96、0.95
Q1 权重值系数抽取方式:由招标人在抽取X修正系数之前在开标现场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随机抽取。
X修正系数抽取方式:首先招标人从参加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投标单位作为修正系数抽取人,然后由该投标单位派代表随机抽取X修正系数。
11、其它
如果出现投标单位共同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况,经评标委会会审核确认后,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同意,重新组织招标。
12、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施工合同使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发包人(全称):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宿州市埇桥区牛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2、工程地点: 宿州市境内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总承包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⑴、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⑵、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⑶、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⑷、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⑴、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⑵、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⑶、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⑷、通用合同条款。
⑸、技术标准和要求。
⑹、图纸。
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⑻、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工程款支付
施工方完成工程量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通用条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进场前提供基础施工图;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二套(包括竣工图用);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双方另行确定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双方另行确定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双方另行确定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方项目经理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双方另行确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方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否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月底向发包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格)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五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及电子文档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双方另行确定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不少于22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并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2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0.5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工程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见监理合同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见监理合同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3) 。
5.1 质量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 。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5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6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此延误工期须在发现后七天内办理签证,逾期不予认可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期延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双方另行确定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
⑶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安徽和宿州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价间的下浮幅度下浮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暂列金是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包括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有误引起的工程数量增加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引起新的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增加等需要增加的金额,招标人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按照审定造价支付部分暂列金。暂列金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重大设计变更(变更标准、改变使用功能及结构类型)或设计变更金额涉及综合单价超出或减少 3 %时,3%以内不予调整,3%以外进行调整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支付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施工方完成工程量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月提交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 。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8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期满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收到申请28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申请签发后14天内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审定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3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审定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 。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确定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双方另行确定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双方另行确定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双方另行确定。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 人民法院起诉。
(附后)
(另册)
(执行国家最新标准和规范)
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考察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招标资料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其项目经理资质为 (专业) 级建造师。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承诺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名称)
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
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
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说情、解脱。
如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本次投标项目名称:
项目部人员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证书或资格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
|
|
|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施工员 |
|
|
|
|
|
|
|
质检员 |
|
|
|
|
|
|
|
安全员 |
|
|
|
|
|
|
|
材料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附除项目负责人(经理)、技术负责人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
姓 名 |
|
年 龄 |
|
学历 |
|
|||
职 称 |
|
职 务 |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
日期 |
在建或
已 完 |
工程质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应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附件
注:
1 、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 %计收。
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l.0 %= 1 万元
( 500 - 100 )万元 ×o.7 %= 2.8 万元
( 1000-500 )万元 ×o.55 %= 2.75 万元
( 5000 - 1000 )万元 ×o.35 %= 14 万元
( 6000 - 5000 )万元 ×o.2 %= 2 万元
合计收费= 1 + 2.8 + 2.75 + 14 + 2 = 22.55 (万元)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
收费标准(折后)
收费项目 |
中标价 |
收费标准(元) |
1、施工(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服务费 |
200万元以下 |
1500 |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
2200 |
|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
3600 |
|
1000万元以下--1500万元以上 |
5100 |
|
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 |
7200 |
|
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 |
9000 |
|
5000万元以上 |
12000 |
|
2、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项目 |
50万元以下 |
1500 |
50万元以上 |
2100 |
|
3、材料(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 |
100万元以下 |
1200 |
100万元以上 |
1800 |
|
4、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投标项目 |
100万元以下 |
900 |
100万元以上 |
1500 |
备注:中标价中注明以下的,均不含本计费段:如200万元以下的,不含200万元;200万元以上的含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