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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06/202007-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内容分类: 通知,商贸、海关、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个人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时间: 2024-05-06 09:34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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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发表时间:2024-05-06 09:34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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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文化文物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负责桥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推广。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领域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文物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依法规范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推进相关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和管理广播电视宣传,推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负责对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

(十一)综合管理文物事业,指导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文物市场。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文物和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文物和旅游交流活动。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文广股。

(三)旅游市场管理股。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康居苑南区1#楼(淮河东路167号)西边三楼文化和旅游局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22301;传真:0557-3022301。

六、网站地址

http://www.szyq.gov.cn/public/index.html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办公邮箱

yqwhgov@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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