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012-00145 | 信息分类: |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
---|---|---|---|
内容分类: | 公告,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时间: | 2020-12-10 17:2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2020年“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实施情况 | ||
审核人: | 初审:王玲     复审:张海峰    终审: 丁玉梅 |
根据省厅《关于实施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三支一扶”工作的统一部署,埇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2019年—2020年共招募68人(2019年招募34人),分别在乡镇卫生院、乡镇、闸管所开展支医、扶贫和支农工作。
一、补助标准
1、生活补助:“三支一扶”工作人员每月生活补贴330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346.5元,每人每月实发金额2953.5元。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包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救助。单位缴纳部分为788.7元,其中企业基本医疗保险528元、基本医疗保险211.2元、失业保险16.5元、工伤保险6.6元、大病救助26.4元;个人缴纳部分为346.5元,其中企业基本医疗保险264元、基本医疗保险66元、失业保险16.5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纳1135.2元。
3、绩效奖金: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体检补助每人400元。考核绩效奖金优秀每人12000元、合格每人9000元,省优另给予每人2000元。
二、发放程序
埇桥区人社局认真落实“三支一扶”生活待遇,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及时落实5项社会保险政策,按规定发放体检补助和服务期满6个月一次性安家费,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及时落实绩效奖励。
三、资金分配结果
2020年“三支一扶”资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5.01万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26.37万元,用于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考核绩效奖、一次性安家费及体检费;区级补助资金54万元,用于缴纳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