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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012-00145  信息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内容分类: 公告,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时间: 2020-12-10 17:2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2020年“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实施情况
人: 初审:王玲     复审:张海峰    终审: 丁玉梅

埇桥区2020年“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实施情况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0-12-10 17:21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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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2020年“三支一扶”专项经费实施情况

根据省厅《关于实施安徽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4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市“三支一扶”工作的统一部署,埇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三支一扶”计划,2019年—2020年共招募68人(2019年招募34人),分别在乡镇卫生院、乡镇、闸管所开展支医、扶贫和支农工作。

一、补助标准

1、生活补助:“三支一扶”工作人员每月生活补贴330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346.5元,每人每月实发金额2953.5元。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省政策,办理社会保险,包含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救助。单位缴纳部分为788.7元,其中企业基本医疗保险528元、基本医疗保险211.2元、失业保险16.5元、工伤保险6.6元、大病救助26.4元;个人缴纳部分为346.5元,其中企业基本医疗保险264元、基本医疗保险66元、失业保险16.5元;单位和个人合计缴纳1135.2元。

3、绩效奖金: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体检补助每人400元。考核绩效奖金优秀每人12000元、合格每人9000元,省优另给予每人2000元。

二、发放程序

埇桥区人社局认真落实“三支一扶”生活待遇,每月按时发放生活补助,及时落实5项社会保险政策,按规定发放体检补助和服务期满6个月一次性安家费,对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及时落实绩效奖励。

三、资金分配结果

2020年“三支一扶”资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55.01万元,市级配套补助资金126.37万元,用于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考核绩效奖、一次性安家费及体检费;区级补助资金54万元,用于缴纳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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