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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581508434/202008-00046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内容分类: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时间: 2024-04-1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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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表时间:2024-04-19 16:15 责任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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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管理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福利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体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负责对全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五)工伤保险股(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六)工资福利股。

(七)城乡养老保险股。

(八)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九)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

(十)人事教育股。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浍水东路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60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557-3022940

六、网站地址http://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3423?type=4&catId=16183384&action=list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八、办公邮箱

yqqrsjbgs@163.com

九、单位主要负责人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晓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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