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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202005-00001  信息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内容分类: 其他,组织机构简介,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18  发布时间: 2024-04-1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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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发表时间:2024-04-18 15:42 责任编辑: 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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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医疗保障局机构简介

一、机关职能

()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严格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组织拟订区级改革方案。

()严格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订区级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省级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制度。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制定、调整、审批由市委托及区级管理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和服务价格(收费),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落实国家、省和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制定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负责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医保股

(三)基金监管股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252号(原东方宾馆院内)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961699

六、网站地址

http://www.szyq.gov.cn/public/column/6624071?type=4&action=list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八、办公邮箱

ahszyqylbzj@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缪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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