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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104-00015  信息分类: 部门解读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4-14 17:05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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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部门解读:埇桥区司法局解读《埇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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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埇桥区司法局解读《埇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1-04-14 17:05 责任编辑: 办公室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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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埇桥区司法局解读《埇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1〕7号),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埇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二、研判与起草过程

《程序规定》的出台,可以通过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部门信息共享、简化办事办证流程,群众办事时长明显缩短,行政服务成本有效节约。埇桥区司法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埇桥区自身特点起草该文件,通过司法局集中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等程序,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坚持高效便民。以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事项为重点,优化办事流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持协同推进。加强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的衔接,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形成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

坚持风险可控。精准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动态调整。落实放管结合、并重的要求,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实现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总体上与市《方案》保持一致,内容上结合埇桥区实际进行了细化。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一)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三)规范告知承诺制要求,(四)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五)加强信用监管,(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等六个方面。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且明确了每个阶段完成时限。(一)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要结合2020年以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完成时限:7月上旬)(二)公布目录清单。各部门要统一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系统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时限:7月底)(三)制发文本材料。各部门要依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范本》,制作发放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完成时限:7月底)(四)开展督促检查。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督察通报制度,把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及时查处相关投诉举报,对工作中违纪违法的单位、个人要依纪依法问责。(完成时限:8月底前)

五、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重点破解5个方面的难点问题。

(一)实施方案名称和总体要求方面。一是2019年6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我省也召开会议并于2019年9月29日出台《安徽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工作举措》。根据工作安排,省司法厅负责牵头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2020年3月24日省司法厅起草并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通知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结合这次国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指导意见和我省目前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情况,我们将其命名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二)推行告知承诺制主要任务方面。一是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范围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二是对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中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等进行具体明确。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核查办法、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和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三是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等提出要求。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步骤方面。一是明确要求各各部门4月底前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二是4月底前公布本部门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三是5月底前依据公布的目录和工作流程,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四是6月底前开展督促检查。

(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面。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提出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二是在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领导,抓好组织实施。

(二)开展培训宣传。充分运用办事大厅、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地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策宣传。

(三)鼓励改革创新。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探索行政协助、事中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的新措施,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四)强化督促检查。对工作中表现突出、企业和群众评价满意度高的单位及人员。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

解读人:刘旭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7-331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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