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1709-00016 | 信息分类: | 已宣布废止、失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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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国土资源、能源,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22 | 发布时间: | 2017-09-25 16:52 |
文号: | 埇政办秘〔2017〕103号 | 有效性: | 废止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埇桥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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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埇政办秘〔2017〕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埇桥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
埇桥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净化成品油市场环境,按照省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区自2017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非法流动加油车辆,整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区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非法使用流动加油车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劣质以及等级不达标成品油的行为;
(四)未经审批非法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的行为;
(五)不按照规定销售散装成品油的行为;
(六)经营主体安全管理不达标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区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摸底排查,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2017年9月30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依法集中处罚一批、停业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对前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区域挂牌限期督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不断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相关职能股室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整治期间,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专项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专项行动实行包保责任制,采取“区分组包保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分组包保站点”的责任体系,明确包保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衔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消防、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在集中整治打击的同时,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科学合理布局站点建设,满足全区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做到疏堵结合。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告制度、督查制度。各乡镇(街道)和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周四上午11 : 30前将本单位本周工作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政府;每阶段将组织由区政府督查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乡镇(街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就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和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丹,电话:3690217,电子邮箱:474006024@qq.com。
附件:1.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
2.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包保乡镇(街道)一览表
3.乡镇(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
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附件1
埇桥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合商务、安监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开展流通领 域成品油质量抽检;依法查处生产劣质油品以及等级不达标油品行为;依法查处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加油站(点);联合商务、安监、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商务部门:联合安监、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把成品油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的加油站(点)或油库;配合市场监管、公安、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无证无照、证照不符或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负责协调集 中处理没收的成品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 为。
公安部门: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会同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非法通行、车辆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衔接,严查涉嫌成品油犯罪案件 ;负责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 ;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安监部门:依法审查成品油经营单位安全准入条件;配合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油经营的违法行为;对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成品油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查处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加油站(点),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 :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安监等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配合公安部门检查危险品货物运输单位成品油运输车辆的相关证件,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负责督促汽车站加强内部加油站成品油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法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协调专项行动中有关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整治专项行动中涉法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宣传部门:及时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曝光成品油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政府、成员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成品油市场监管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
政府督查部门: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专项行动中各乡镇(街道)、成员单位进行工作效能评估,记录在案;对专项行动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负责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置;将专项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考核内容。
国土、住建、规划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加快加油站(点)的相关审查、审批进度,对加油站(点)土地使用、规划、违建进行稽核,并依法处置。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附件2
区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保乡镇(街道)一览表
责任单位 |
包保乡镇(街道)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街道、芦岭、大泽乡 |
市公安局埇桥分局 |
褚兰、杨庄、解集、栏杆、支河 |
区交通运输局 |
时村、桃沟、灰古、苗安、蒿沟 |
区安监局 |
朱仙庄、大店、北杨寨、西二铺 |
区商务局 |
大营、桃园、蕲县、永镇 |
区消防大队 |
曹村、夹沟、符离、顺河、永安 |
附件3
乡镇(街道)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周报告一览表
类别 |
具 体 项 目 |
第 周 |
累计 |
摸底 情况 |
违法违规加油 站( 点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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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法 流 动 加油 车 数 ( 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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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整改 情况 |
加 油站( 点 )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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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 动 加油 车 数 ( 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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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机关查处 |
查封 、关闭 、取缔 非 法加油站点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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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 非 法 流 动 加 油车 数 ( 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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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闭、取缔 非 法 炼 化企 业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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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关 闭、取缔非 法 成 品 油仓储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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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 营业 执照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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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行政 许 可证 数 (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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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案 数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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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 数 (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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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动 执法 人 员 数 (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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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 门联 合执 法次 数 ( 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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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没 收违法 所 得金 额 ( 万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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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罚 款金 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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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 收成 品 油数量 ( 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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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机关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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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查处情况 |
公安机关立案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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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破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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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措施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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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报道情况 |
媒体采访报道(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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