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203-00041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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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16:25 |
文号: | 埇政办秘〔202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关爱女性合力保障”两癌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     复审:.    终审: . | ||
政策咨询机关: | 区妇联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3023766 |
埇政办秘〔202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埇桥区“关爱女性 合力保障”两癌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埇桥区“关爱女性 合力保障”两癌保险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关爱女性身心健康,预防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按照市妇联、市扶贫开发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合力保障”中国健康行动的通知》(宿妇〔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实施关爱女性健康保险,扩大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覆盖面,为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力争2021年底“关爱女性 合力保障”两癌保险覆盖率达到50%,确保“两癌”患病妇女得到及时治疗。
三、保险种类和范围
(一)参保人群: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
(二)保险期限:一年。
(三)保费标准:100元/人/年,每人限投保1份,保险金额50000元/份。
(四)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后(按本合同约定续保不受三十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罹患原发性乳腺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等4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给付保险金50000元。
(五)险种名称:国寿女性安康疾病保险(B款)(2018版)。
四、实施方式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广大适龄妇女进行“两癌”方案宣传,向被保险人发放明白卡,明确其保险权益和理赔流程。“两癌”保费由各乡镇、街道组织收取,并明确专人汇总,承保保险公司片区负责人统一进行承保。
五、赔付程序
(一)参保女性备齐申请资料(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病历、住院及出院证明)交至乡镇、街道妇联;
(二)乡镇、街道妇联通知承保保险公司服务人员领取申请资料;
(三)承保保险公司处理赔案后,将理赔款支付至被保险人银行账户。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两癌”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两癌”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完善工作经验。各乡镇、街道要参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两癌”保险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调度,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进展情况。保险公司要开展上门理赔服务,提高理赔质量,同时设立理赔热线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关爱女性健康行动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埇桥区“关爱女性 合力保障”两癌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埇桥区“关爱女性 合力保障”两癌保险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欣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陈桂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马玉洁 区妇联主席
成 员:喻 玮 区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红军 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张 军 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张宗伟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妇联,马玉洁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