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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303-00032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2-20  发布时间: 2023-02-20 15:3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人: 初审:关红艳     复审:苏童    终审: 陈亮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发表时间:2023-02-20 15:30 责任编辑: 埇桥财政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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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徽采云”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

一、直接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二、议价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三、竞价采购

即单品牌竞价,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定点采购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定点采购馆:无金额限制。

四、反向竞价

即多品牌竞价,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

(一)网上超市:400万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省级50万、市县30万以下非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

(二)协议供货馆:无金额限制。

本通知与2022年5月31日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操作指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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