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3-00032 | 信息分类: | 政府采购政策 |
---|---|---|---|
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时间: | 2023-02-20 15:3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方式适用条件的说明 | ||
审核人: | 初审:关红艳     复审:苏童    终审: 陈亮 |
为进一步规范“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徽采云”电子卖场各场馆采购方式适用条件通知如下:
一、直接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二、议价采购
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协议供货馆、定点采购馆:400万以下货物、服务。
(三)三首产品馆、乡村振兴馆:无金额限制。
三、竞价采购
即单品牌竞价,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定点采购馆。
(一)网上超市:省级预算单位采购50万以下货物的;市(县、区)预算单位采购30万以下货物的。
(二)定点采购馆:无金额限制。
四、反向竞价
即多品牌竞价,适用场馆为网上超市、协议供货馆。
(一)网上超市:400万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省级50万、市县30万以下非标注为网上商城的货物。
(二)协议供货馆:无金额限制。
本通知与2022年5月31日发布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的《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操作指引》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