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04-00145 | 信息分类: | 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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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商贸、海关、旅游,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社保,民政、扶贫、救灾、优抚,残疾人工作,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发布时间: | 2023-04-24 16:42 |
文号: | 埇民生办〔2023〕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王影影     复审:张紫芳    终审: 李欣 | ||
政策咨询机关: | 宿州市埇桥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7-3022283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2023年继续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现将《10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实施暖民心行动,是站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造福人民群众、兑现庄严承诺的具体行动。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担当精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暖民心行动,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相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靠前指挥、主动作为,常态化调度。各镇街、园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专班推进,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抓。10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具体行动实施,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组织实施,加密调度推进,要加强对镇街、园区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暖民心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三、保障资金投入。要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不定脱离实际的目标、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要积极筹措资金,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切实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四、注重为民实效。要按照“项目化、经常化、实效化、民众化”总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正确处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系,切实做到以市场的逻辑谋事、资本的力量干事、平台的思维成事。要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人、到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假把式、花架子、搞急功近利、做表面文章,确保党委政府“办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把政策详细解读给群众,把成效真实展现给群众,使群众能够方便获得政策信息,全面知晓政策内容,公平享受政策红利。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2023年4月21日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力争3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募集青年见习岗位不少于785个,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680个。举办招聘会不少于60场次。全年开展补贴性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
二、推进措施
(一)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扩大“三公里”就业圈覆盖范围,推动基层就业服务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共享,更多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扩大社区就业岗位供给,鼓励开发更多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岗位,加强对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摸排,及时精准推送给社区居民,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
(二)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开展实施“百万大学生兴皖”“两增一强”行动,运用市场化办法增加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众就业创业岗位供给。募集开发一批见习岗位和公益性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够参加见习活动,确保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安置公益性岗位。加强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确保务工就业规模总体稳定。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众就业。
(三)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落实援企稳岗政策,鼓励企业“点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上菜”。发挥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常态化开展劳务对接活动。积极推广全省求职用工“一网通”平台,推进实现缺工企业岗位需求“一点发布、全省共享”、劳动者就业需求“一点填写、精准送岗”。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
(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提升行动,强化市场日常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围绕重点群众和重点行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等,指导青年群体、就业困难人员等合理设定就业预期。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宣传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
三、支持政策
(一)“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二)“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300—500元/年/人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100元/次/人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帮扶车间400元/年/人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
(三)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公共招聘服务平台,完善注册企业与注册求职者精准对接的功能,根据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就业促进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推进“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力争30个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及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实施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785个。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开发公益性岗位不少于680个。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举办招聘会不少于60场次。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提高技能人才供给,开展补贴性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标准1项;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24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人,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餐饮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开发徽菜师傅培训项目的专项技能标准,规范培训流程和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徽菜师傅培训质量。综合考量埇桥本地地域特色、饮食习俗、产业业态等因素,坚持强化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创业的总体导向,继续挖掘申报一批我区具有地域代表性、受消费者欢迎、就业渠道宽、适宜自主创业的名特小吃项目。
(二)动态管理承训机构。结合2022年培训总体情况、学员满意度,对原有的承训机构进行评估;配合市人社局继续认定有条件的职业培训学校、酒店、餐饮行业协会、烹饪类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作为徽菜师傅培训机构,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组织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
(四)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孵化培育服务。依据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等级评定标准及奖补办法,鼓励新建、改(扩)建或共建一批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徽菜师傅创业街区。
(五)打造埇桥餐饮文化品牌。宣传推介我区“名菜、名厨、名店、名街”。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支持我区名厨参评省级“徽菜名厨”。推介本地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省级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持企业、技工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发或参与开发特色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二)强化创业帮扶。经认定的徽菜龙头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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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及具体要求 |
任务分解 |
责任 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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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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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徽菜师傅技能培训、技能标准体系拟定申报、技能等级评价和就业创业服务 |
开发徽菜专项职业能力标准。 |
1项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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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 |
24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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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徽菜师傅。 |
2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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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个人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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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续开展特色美食街区、特色美食线路、特色美食村宣传推广 |
推出1条市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打造1个市级特色美食村。 |
区文化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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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 |
新增连锁企业 |
2 |
区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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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餐饮连锁店 |
4 |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高品质助餐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和宿州市民政局《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2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53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5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8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辟独立老年助餐服务场所,不具备条件的设立相对独立出入口和助餐区域。
(二)发挥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中型餐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服务。支持老年食堂(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冠名捐助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要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四)优化就餐流程。加快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已实现信息化结算的助餐机构,采取“刷脸支付”“刷卡就餐”等方式。因客观原因助餐人脸识别或者刷卡设备暂时无法使用的,以人工记录、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建立老年人助餐统计台账,避免出现老年人排队登记就餐。
(五)加强日常监督。区民政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大队等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定期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督促各镇街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
(二)强化资金支持。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省级原则上按照10万元、3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区分担。运营补贴、助餐补贴按照《埇桥区老年助餐行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落实减免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要求 |
责任单位(共同牵头事项排名不分先后) |
1 |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
2023年4月底前,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
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 |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
2023年10月底,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8个。 |
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3 |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鼓励线上订餐、送餐平台餐饮送餐上门服务。 |
贯彻落实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 |
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 |
贯彻落实《“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试点。 |
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
5 |
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
贯彻落实《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农村老年助餐等服务健康发展。 |
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6 |
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 |
贯彻落实《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资助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活动。 |
区民政局。 |
7 |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
2023年底前,全区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1家以上。 |
区民政局、区商务局。 |
8 |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
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9 |
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
贯彻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扶持政策。 |
区财政局(国资委)、区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0 |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
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 |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全区共新增10张牙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下同)牙椅总数较2022年增加5%。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人,医护比达到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二、推进举措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公益活动,覆盖16%的适龄儿童,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二)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依托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完整的牙病防治体系。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积极选派优秀口腔科医师,参加省级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积极选派基层口腔科医务人员,参加市级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发挥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新增牙椅等。
(二)实施定向培养。根据需求,每年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三)强化考核调度。发挥区卫生健康委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及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作用,指导各镇街、园区、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健康口腔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口腔预防保健,6月底前,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基本覆盖;9月底前,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共新增11580人。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配合 |
2 |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开展“全国爱牙日”“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 |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
3 |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进一步健全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 |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
4 |
全区共新增10张牙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总数较上一年增加5%。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7人,医护比达到1:1。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积极选派优秀口腔科医师,参加省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
7 |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1次。 |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 |
8 |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健康口腔行动相关项目。 |
区财政局负责 |
9 |
实施定向培养,每年度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口腔医学专业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委编办、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强化考核调度,强化对各镇街、医疗卫生单位健康口腔行动落实情况的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相关单位配合 |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3年调度计划 |
时限要求 |
1 |
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
完成16%的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
2023年9月底前完成 |
2 |
新增牙椅 |
全区共新增10张牙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2年底增加5%。 |
2023年10月底前完成 |
3 |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会同区教体局,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
每季度至少开展1轮 |
4 |
加强爱牙科普宣传 |
落实健康口腔行动科普宣传方案。 |
持续开展 |
5 |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
按要求组织口腔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健康口腔行动“优培计划”;积极选派基层口腔科医务人员,参加市级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
6 |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
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5项。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3年调度计划 |
时限要求 |
7 |
开展专项整治 |
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 |
持续开展 |
8 |
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
开展辖区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调查 |
持续开展 |
9 |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
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
2023年9月底前完成 |
10 |
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工作 |
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服务人口超过2万的乡镇卫生院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
11 |
提升口腔医师数 |
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1.7人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12 |
开展口腔便民服务 |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和弹性排班 |
2023年6月底前完成 |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全区新增托位1800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72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落实《宿州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要求,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改扩建公办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园,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办成公办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的小区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3个班建制的幼儿园。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职业类学校举办公办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
(三)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落实《宿州市全面推进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提升服务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各地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二)落实收费政策。落实《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调整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宿州市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关于核定我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强化要素保障。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安心托幼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全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
2 |
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
区教体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
区财政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委、区教体局配合 |
4 |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和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体局配合 |
5 |
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
区委编办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全区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97个以上;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不少于4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不少于2个;新建全民健身步道15公里;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不少于2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10万人次。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已建小区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健身设施;新建小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乡镇(街道)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加快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启动城市健身步道“断头路”畅通工程,推动城市公园步道系统互联互通。
(三)加强城市空间资源整合利用。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建设体育公园、口袋体育公园和社区百姓健身房。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提升群众健身普及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常态化组织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游泳、冰雪或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打造全民健身“一县一品”,鼓励群众周末和晚上健身。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业余联赛区镇(街道)级选拔赛。
(五)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健身氛围。充分利用区级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节目、栏目,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争取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支持快乐健身项目。争取省级体育强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快乐健身行动,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二)加强场地供给。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三)落实优惠政策。落实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设施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政策。
快乐健身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结合实际为居民住宅区配建、维修健身设施。对已建小区,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62个以上。对行政村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全面改造升级健身点35个以上。 |
区教体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新建全民健身步道15公里以上。 |
区城管分局牵头、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高架桥下、广场、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人防、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社区用房等设施资源,新建不少于4个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配建不少于2个社区百姓健身房。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城管分局、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不少于2个,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
区教体局牵头,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常态化组织开展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健身气功、游泳、冰雪或类冰雪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2万人次。办好各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省业余联赛区镇(街道)级选拔赛,参加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50万人次。 |
区教体局牵头,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充分利用区级媒体平台,采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开设全民健身节目、栏目,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群众健身氛围。 |
区教体局牵头,区级各类媒体平台配合,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争取中央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支持快乐健身项目。争取省级体育强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快乐健身行动,市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快乐健身行动。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 年。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体局配合,各镇、街道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
2023年埇桥区快乐健身行动任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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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县(区)名称 |
小区、行政村设施总数(个) |
小区健身设施建设(个) |
行政村健身设施建设(个) |
健身步道(公里) |
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个) |
百姓健身房(个) |
学校体育场地“一场两门”安全改造(个) |
健身项目培训人次(万人次) |
参与赛事活动人次(万人次) |
埇桥区 |
97 |
62 |
35 |
15 |
4 |
2 |
2 |
2 |
10 |
一、主要目标
到2023年底,市区新增车位不少于2.8万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2700个(埇桥区新增车位不少于1.5万个、其中公共车位1500个),乡镇新增便民停车点位不少于1处,各街道、乡镇以项目点位为阵地,加大宣传。
二、重点任务
(一)化解“老城和新城”矛盾
1.落实配建标准。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并考虑周边车位供需情况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2.加快改建扩建。挖掘利用老城区危房拆迁、棚户区改造拆改腾退空间和小区内外闲置地块,埇桥区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5处、新增车位不少于1000个,加快推进在建商品房、安置房、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3.释放学校车位。全面排查城区学校配建地下停车场建设、使用情况,向社会开放使用不少于3处。
(二)化解“收费和不收费”矛盾
1.健全行为规则。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对小区车位租售等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通过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
2.化解价格矛盾。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小区车位租售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逐个推进化解。
(三)化解“地上和地下”矛盾
1.用好人防车位。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人防车位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化解停车矛盾,推进释放人防车位资源。
2.治理违规停车。全面梳理小区地上乱停车情况,特别是车位资源富余小区,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治理占用消防通道、占用小区道路、破坏绿地等乱停车行为。
(四)化解“白天和夜间”矛盾
1.机关车位共享。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夜间、节假日共享工作。
2.增设限时车位。对于车位供需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商业街等区域,按规范设置夜间、节假日限时停放路内车位。
3.引导绿色出行。增加公交等公共交通供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五)化解“公共和非公共区域”矛盾
1.停车信息接入。加快推进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设立停车场指示牌,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市民使用停车APP。
2.加大监督执法。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3.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停车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倡导公共停车场业主积极参与所在片区“停车难”治理,积极向市民提供物美价廉质优的停车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便民停车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克服困难,推进化解群众身边的“停车难”问题。
2.发挥部门合力。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便民停车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要牵头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停车难”问题逐步化解。
3.做好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压实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级责任,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埇桥区2023年便民停车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
1 |
主要目标 |
市区新增车位不少于2.8万个、其中公共车位不少于2700个(埇桥区新增车位不少于1.5万个、其中公共车位1500个),乡镇新增便民停车点位不少于1处,各街道、乡镇以项目点位为阵地,加大宣传。 |
2023.12 |
分工见附件2 |
|
2 |
“老城和新城”矛盾 |
落实配建标准 |
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1.2,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并考虑周边车位供需情况适当提高配建标准 |
持续开展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加快改建扩建 |
挖掘利用老城区危房拆迁、棚户区改造拆改腾退空间和小区内外闲置地块,埇桥区新建停车场不少于15处 |
2023.12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
|
加快推进在建商品房、安置房、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 |
2023.12 |
分工见附件2 |
|||
4 |
释放学校车位 |
全面排查城区学校配建地下停车场建设、使用情况,向社会开放使用不少于3处 |
2023.06 |
区城管局、区教体局 |
|
5 |
“收费和不收费”矛盾 |
健全行为规则 |
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对小区车位租售等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指导双方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 |
2023.06 |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 |
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 |
持续开展 |
区市场监管局 |
|||
6 |
化解价格矛盾 |
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各渠道涉及小区车位租售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6 |
区住建局 |
|
8 |
“地上和地下”矛盾 |
用好人防车位 |
全面梳理市长热线、信访等渠道涉及人防车位领域投诉,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6 |
区人防办 |
化解停车矛盾,推进释放人防车位资源 |
持续开展 |
区人防办 |
|||
9 |
治理违规停车 |
全面梳理小区地上乱停车情况,特别是车位资源富余小区,制定问题、措施、责任、时限清单 |
2023.06 |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
|
治理占用小区道路、破坏绿地等乱停车行为 |
持续开展 |
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
|||
10 |
“白天和夜间”矛盾 |
机关车位共享 |
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 |
2023.06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 |
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夜间、节假日共享工作 |
2023.06 |
埇桥区各单位 |
|||
11 |
引导绿色出行 |
增加公交等公共交通供给,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
持续开展 |
区交通局 |
|
12 |
“公共和非公共区域”矛盾 |
停车信息接入 |
加快推进商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停车场信息接入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市民使用停车APP |
持续开展 |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 |
13 |
加大监督执法 |
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
持续开展 |
区市场监管局 |
|
14 |
工作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 |
便民停车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克服困难,推进化解群众身边的“停车难”问题 |
持续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 |
15 |
发挥部门合力 |
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便民停车行动工作专班负责人及办公室,要牵头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加强协调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切实推进“停车难”问题逐步化解 |
持续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 |
|
16 |
做好宣传引导 |
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做到“为民办实事” |
持续开展 |
便民停车行动专班成员单位、各乡镇 |
埇桥区2023年停车场建设项目清单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位置 |
车位数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国建院子 |
宿州高新区淮海北路与竹邑路交汇处 |
675 |
2023.01 |
配建车位 |
2 |
道东 7#地安置区(丽水苑) |
港口路(碧御豪庭)以东,沱河路以南,崔园路以北,商场路以西 |
1726 |
2023.05 |
配建车位 |
3 |
港利东城公园里 |
汴河东路以北,凤凰大道以西 |
1566 |
2023.03 |
配建车位 |
4 |
广源·缤纷城 |
宿州市银河一路与西昌北路交汇处 |
1187 |
2023.06 |
配建车位 |
5 |
祥生云湖悦 |
迎宾大道与宿蒙路交汇处(迎宾公园旁) |
2136 |
2023.01 |
配建车位 |
6 |
万兴·瑞禧台 |
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与汴河路交口西北角 |
522 |
2023.09 |
配建车位 |
7 |
义乌商贸城·凤鸣广场 |
宿州市港口路与凤鸣路交汇处 |
557 |
2023.01 |
配建车位 |
8 |
恒泰悦璟府 |
宿州市港口路与凤鸣路交汇处向东500米 |
2691 |
2023.03 |
配建车位 |
9 |
蓝光雍锦府 |
宿州市淮河东路与韩池子路交口西北角 |
1424 |
2023.01 |
配建车位 |
10 |
书香雅苑 |
宿怀路汽配城北侧 |
358 |
2023.01 |
配建车位 |
11 |
三馆一院一中心 |
凤鸣路与埇桥路交叉口 |
800 |
2023.08 |
公共车位 |
12 |
双创大厦(科创中心) |
银河一路东延与林探花路交叉口 |
713+89 |
2023.06 |
公共车位+住宅车位 |
13 |
芦庄巷停车场 |
浍水东路与淮河南路交叉口西南侧芦庄二巷内 |
50 |
2023.02 |
公共车位 |
14 |
县医院门诊楼 |
银河一路与淮海路交叉口西南角 |
282 |
2023.06 |
公共车位 |
15 |
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 |
港口路西侧火车站站前广场地下 |
551 |
2023.01 |
公共车位 |
16 |
利用老城区危房拆迁地块新建停车场不少于8处 |
埇桥街道复兴路北端东侧、木牌坊菜市以北侧、农林巷东侧、农林巷西侧、中山街东端北侧、书院巷西侧武道后街、大河南街东风小区对面,汴河街道国建院子北侧,东关街道十一小附近等危房拆迁地块 |
待定 |
2023.10 |
公共车位 |
17 |
利用闲置地块新建停车场不少于2处 |
城隍庙东北侧,劳务大市场西侧,磬云路东、胜利路南、三八河北,三监狱西侧,汴河路与港口路交叉口东10号地,港口路东、义乌商贸城西侧、拂晓壹号安置房西侧等地块 |
待定 |
2023.10 |
公共车位 |
18 |
利用停车难小区内闲置空间新建停车场不少于5处 |
美庐太阳城、银河绿苑南区、银河绿苑北区、元一公园道、融景苑小区、汇源新村、徐刘巷、和谐小区、沱河社区小王家等地块 |
待定 |
2023.10 |
公共车位 |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9万人次;新增1家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新增家政服务人员2900人;继续推行“一人一码(牌)”,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开展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评比。
二、落实举措
(一)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1.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力度。岗前培训要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将提高职业道德、家政服务通识作为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的必需内容,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在岗家政服务人员参加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巾帼创业等培训项目,推动“回炉”培训与技能等级认定挂钩,推进家政服务人员职业技能等认定,畅通家政服务人员技能成长发展路径。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
2.树立家政行业典型。组织家政从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家政服务业技能等大赛,选拔一批家政行业能手,择优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金牌职工、技术能手、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青年岗位能手等评选。充分挖掘家政服务业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行业标杆,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1.招引做强家政龙头企业。招引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大型家政龙头企业,提升家政服务发展水平。引导员工制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健全品牌营运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探索以资本市场融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下沉社区设立服务网点、“互联网+家政”方式拓展服务网络。
2.加快中介制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有实力的中介制企业转型为员工制企业,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发展“互联网+家政”新模式,推动家政与养老、幼托、保洁、配送、助医等家政服务产业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着力强化诚信建设
1.完善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全量归集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基础信息和信用信息。落实家政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个人信用记录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托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家政服务联合奖惩。
2.健全家政服务规范和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和家政服务企业在服务质量、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研制家政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实施《家政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基本要求》等行业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家政企业积极争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清单,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
3.推进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建立家政持证上岗模式,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基本信息,家政服务人员须承诺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并授权征信查询,再经第三方审核,系统对审核通过者自动生成二维码,实行“一人一证一码”,实现家政人员上岗“上门亮码(牌)-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着力推进服务创新
1.促进业态创新。建立放心家政便民服务圈,以放心家政“五进”(进社区、进医院、进超市、进物业、进养老机构)为依托,建立放心家政“线下综合服务网点”,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建立便捷畅通的消费评价机制,全面打造家政“五进”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放心家政进社区”活动。引导品牌家政服务企业与社区、物业开展对接活动,入驻社区设立综合服务站(点),打造社区“家政服务+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综合服务站。整合收集辖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为有服务的居民提供家居保洁、家电清洗、母婴护理、养老护理等家政服务,为有求职需求的居民提供家政技能培训、就业推荐及创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支持政策及资金保障
(一)落实培训补贴。区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及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抓好在岗和下岗职工培训,统筹用好各级培训补贴和项目资金;开展家政服务岗前公益培训和回炉公益培训进镇街、进社区(村),根据培训课时、培训人员数量等,经第三方审核合格,按照省人社厅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补贴标准(2022版),区级财政给予家政培训企业每人每课时8元的培训补贴。对放心家政行动开展以来的线下家政公益培训,经第三方审核合格,给予培训企业每人20元补贴。
(二)加强品牌培育。鼓励家政企业及所属家政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对家政企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商务部业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通过商务部信息审核的,给予家政企业按每人5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每个企业申报补助起点数量为30人。
放心家政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岗前培训0.29万人,“回炉”培训1.3万人。 |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拓展职业学历教育。2023年继续和学历教育5000人次。 |
区教体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打造产教融合基地。2023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2023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精准招引领头企业,培大扶强本土企业,搭建家政产业平台。2023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 |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信用管理制度,2023年持续完善。 |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健全标准体系,2023年基本建立。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大力推行亮码(牌)上岗,2023年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引导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新兴服务,2023年持续推进。 |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落实市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建立;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
区财政局(国资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4个,乡镇菜市9个。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区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商务、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镇街属地、属事责任,适时组织观摩交流、互学互评活动,互学经验做法,互评最好最差菜市。
(二)梳理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配合月通报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镇、街道涉改菜市进行暗访。开展镇、街道之间互相检查监督,对各镇街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各镇街在1个月内向商务、财政部门申请项目验收。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验收合格项目报省、市级复核。
(五)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宣传板、手机短信、公交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利用省级统筹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区未达标菜市完善硬件设施,达到标准的按照改造投资额的30%、最高可达30万元(新建的最高可达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利用市级配套资金做好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区级文明菜市预算专项资金150万元用于2023年度全区所有不达标菜市场的提升整治,具体实施以北部乡镇、城区、南部乡镇三个阶段进行,采取“一场一策”,现场核查项目维修清单,招标第三方公司进行维修,待项目完成并经审计合格后,由区商务局、财政局及属地政府联合验收,予以拨付款项。
(二)鼓励镇街配套。各镇街要制定具体措施,出台改造方案,做好本辖区所有未达标菜市的整治和改造提升,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整治提升和运营管理。
文明菜市行动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制定文明菜市评议工作方案。 |
区商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
2 |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
区商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
区商务局牵头,城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备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
区商务局、卫健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各类车辆乱停乱放。 |
区商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
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文明菜市行动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存在问题 |
整治和改造提升内容 |
完成期限 |
1 |
北关街道雪枫菜市场 |
埇桥区雪枫路31号 |
部分地砖破损。 |
对破损设施进行维修 |
2023年12月31日 |
2 |
沱河街道东成国际菜市场 |
埇桥区汴河东路12号 |
部分地砖破损,水产区环境差。 |
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对水产区加固挡水、柜台等设施。 |
2023年12月31日 |
3 |
道东街道华府春天菜市场 |
埇桥区东关幸福路北82号 |
整体环境卫生较脏,公共设施破损。 |
加大保洁力度,提升相关设施。 |
2023年12月31日 |
4 |
三里湾街道纺织路菜市场 |
三里湾街道办事处西200米路北 |
整体设施较差,水产、活禽异味严重 |
提升整体环境,对水产、活禽进行改造,并加大保洁力度。 |
2023年12月31日 |
5 |
桃沟镇农贸市场 |
桃沟乡新街南 |
未划行归市,垃圾桶未分类。 |
分区经营、明确标识标牌,增设垃圾桶。 |
2023年12月31日 |
6 |
永镇农贸市场 |
永镇206国道东100米 |
未划行归市,地面、摊位等公共设施破损,垃圾保洁不及时。 |
分区经营、明确标识标牌,对破损部位进行维修,增设垃圾桶。 |
2023年12月31日 |
7 |
解集镇农贸市场 |
解集镇镇区西 |
地面破损未硬化,未设置柜台,未划行归市。 |
分区经营、明确标识标牌,加强保洁力量,对地面坑洼部分进行修补。 |
2023年12月31日 |
8 |
符离镇菜市场 |
符离镇中华路菜市场 |
垃圾未分类 |
增设垃圾桶 |
2023年12月31日 |
9 |
芦岭镇东菜市 |
芦岭镇中兴路路东 |
水产区地面水渍,未做柜台,垃圾桶未分类。 |
水产区制作柜台,增设垃圾桶并分类摆放。 |
2023年12月31日 |
10 |
灰古镇灰古街菜场 |
埇桥区灰古镇灰古大街夹蒿路南2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