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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308-00016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内容分类: 报告,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8-02  发布时间: 2023-08-02 19:19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埇桥区关于2023年全省第一次政务公开测评和基层政务公开第二次专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人: 初审:吴姗姗     复审:张紫芳    终审: 李欣

埇桥区关于2023年全省第一次政务公开测评和基层政务公开第二次专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3-08-02 19:19 责任编辑: 办公室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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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关于2023年全省第一次政务公开测评和基层政务公开第二次专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接市政务公开办转发问题清单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全面开展对照整改:

1.部分规范性文件格式不正确。

整改措施:已按照皖政务办秘〔2022〕22号文件要求公开(标题字体、年月日格式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发布。

2.解读质量有待提高,部分解读材料中文件起草过程表述不完整。

整改措施:排查2022年以来区本级发布的政策解读文件,深化解读内容,完整表述解读材料中文件起草过程。

3.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有待加强,竣工有关信息内容要素公开不全。

整改措施: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重大建设项目领域目录发布信息,补全竣工有关信息内容要素。

4.义务教育领域招生信息版块,部分学校介绍中缺少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等要素信息;在校园安全中对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信息发布不够全面。

整改措施:安排区教体局立即整改,补齐学校介绍中缺少的办学地点、办学规范、办学基本条件等要素信息,全面发布校园安全类信息。

5.未按照指引目录公开要素全面、规范发布户籍管理领域相关事项办理指南信息。

整改措施:指导区公安局按照户籍管理领域指引目录全面公开各个要素,规范发布办理指南信息。部分指南跳转到皖事通平台,部分指南按照要求进行更新发布。

6.统计领域建议及时公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整改措施:已在统计领域公开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7.建议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整改措施:加大对镇街两化领域的培训力度和业务指导,特别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义务教育、社会救助等领域,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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