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10-00027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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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时间: | 2023-10-26 16:5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名称: |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
审核人: |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
为宣传好新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上门宣讲。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走访,发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读本,宣贯相关内容,细化经营管理要求,压实主体责任。
培训解读。组织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开展培训宣贯,详细解读新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并对药品从业人员如何管理药品作了重点培训。
监督落实。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零售药企积极开展自查,消除风险安全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规范提升,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