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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310-0002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规则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10-26  发布时间: 2023-10-26 16:51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称: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人: 初审:刘蕾蕾     复审:陈大海    终审: 张连密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表时间:2023-10-26 16:51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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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为宣传好新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水平,近日,埇桥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上门宣讲。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走访,发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读本,宣贯相关内容,细化经营管理要求,压实主体责任。

培训解读。组织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开展培训宣贯,详细解读新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条款,并对药品从业人员如何管理药品作了重点培训。

监督落实。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零售药企积极开展自查,消除风险安全隐患。结合日常监管,检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规范提升,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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