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81508434/202311-00015 | 信息分类: | 稳岗就业 |
---|---|---|---|
内容分类: | 其他,劳动、人事、监察、社保,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时间: | 2023-11-23 16:13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埇桥区2023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三批)公示 | ||
审核人: | 初审:郑迅     复审:杜兵    终审: 杨瑞芳 |
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埇人社发〔2021〕233号)、关于《埇桥区2023市级和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项目计划的批复》(埇农工组〔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将埇桥区2023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三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以及社会的投诉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报送申报材料,按规定将市级衔接资金分配资金用于2023年已脱贫户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第三批)资金划拨到相应账户。
监督、投诉电话:0557-3907697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