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12-00054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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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2-26 | 发布时间: | 2023-12-26 10:1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 ||
审核人: | 初审:赵人庆     复审:李光胜    终审: 李欣 |
埇桥区为企业办实事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概述 | 服务对象 | 办理方式 | 申办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标准 | 其他 | 实施主体 |
1 | 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
一、单位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职工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 | 一、单位参保登记: 1.线上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宿州埇桥区分厅埇桥区医保局部门服务http://sz.ahzwfw.gov.cn; 2.线下办理: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职工参保登记: 1.线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Index 2.线下办理: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大厅 |
一、单位参保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 件、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 |
2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信息变更 | 一、用人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
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 1、线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https://ybj.ahzwfw.gov.cn/#/Index 2.线下办理:宿州市埇桥区政务服务大厅 |
一、参保单位: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加盖单位公章);2、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 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二、参保人员: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2、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3、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应提供的必要对应辅助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医疗保障局 | |
3 | 档案移交咨询服务 | 明确告知进馆档案标准和档案交接手续。 | 企业 | 来电咨询或到埇桥区档案馆档案管理股咨询。联系方式:0557-3025167 | 无 | 即时 | 免费 | 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
4 | 地方志的调阅查询 | 为有志鉴查询需求的企业提供地方志、年鉴、地情资料调阅查询服务。 | 企业 | 向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方志年鉴股提出申请。联系方式:0557-3021751 | 无 | 当日办结 | 免费 | 埇桥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 |
5 | 水旱情预警发布 | 依据洪水量级、干旱严重程度及其发展态势发布水旱情预警信息。 | 社会公众 | 通过手机短信、官方网站 联系股室: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3023979 |
/ | / | 不收费 | 主动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6 | 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省水法宣传月”活动 | 宣传水法规知识等内容,了解和解决企业的困难,引导企业加深对我市水情的认知,增强社会公众水生态、水安全、水忧患意识和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为水利行业强监管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 | 企业以及企业法人 | 普法进企业,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水法知识宣讲等。有需求的企业可联系预约。 联系股室: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022955 |
无 | 按活动计划开展 | 不收费 | 主动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7 | 发布水资源公报 | 按年度主动向社会公布宿州市水资源量、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数据指标。 | 社会公众 | 通过宿州市水利局官网首页自主查询(https://slj.ahsz.gov.cn/) | / | / | 不收费 | 主动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8 |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结合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登录、检索、查询功能。为企业提供信用信用查询服务。 | 自然人、法人 | 申请人可以直接登录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61.190.26.79:5000/Unit),不需注册,不需输入密码,自行查询。亦可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申请办理 | 无 | 即申即办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9 |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备案 | 应当招标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当招标条件满足要求时,招标人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目录的划分,到项目所属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招标备案。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水利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7-3021015 |
(一)已填写的《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备案及入场交易申请表》(此表可以从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下载)原件;(二)招标报告原件(招标已具备的条件、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分标方案、招标计划安排、交易场所、投标人资质(资格)条件、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以及开标、评标的工作具体安排等);(三)项目审批、核准复印件,委托代理招标合同复印件;(四)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和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原件。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0 | 水利工程开工报告备案 | 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水利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7-3021015 |
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备案 |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送河道主管机关备案。 | 水利工程建设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3033697 |
施工安排情况报告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2 |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资料备案 |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 涉河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河长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3033697 |
涉河工程项目竣工资料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 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利部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工程建设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水利管理股 联系电话:0557-3021015 |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 | 2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4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 |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 项目法人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区水利安全生产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3336522 |
安全生产措施方案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5 | 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有关资料备案 |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 施工单位 | 线下办理 联系股室:区水利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0557-3336522 |
(一)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二)施工组织方案;(三)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 依申请服务 | 埇桥区水利局 |
16 | 入会申请服务 | 凡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在埇桥区注册或经营,且能够积极参加埇桥区工商联各项活动的团体、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成为直属会员。 | 工商社团和其他有关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 | 线下申请 埇桥区工商联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252号(原东方宾馆院内)南楼3楼,联系电话:0557-3024542 |
1、会员入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经营许可的相关材料; 4、二寸免冠相片两张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工商联 | |
17 | 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 | 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 民营企业 | 线下申请 埇桥区工商联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252号(原东方宾馆院内)南楼3楼,联系电话:0557-3024542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工商联 | |
18 | 科技型企业入驻孵化器受理 | 科技型企业入驻孵化器受理。 | 科技型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http://sz.ahzwfw.gov.cn/) | 申报书 | 根据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 免费 | 埇桥区科学技术局 | |
19 | 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 | 按照国家及省发改委安排的调查品种,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一定数量的农户,以常年定点记账调查为基础,有价格管理部门按统一的调查表式和方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对农户原始数据进行搜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到省级、国家发改委。由此所获取的农产品社会平均生产成本、收益及相关经济指标的信息。为充分发挥农本调查资料的作用,上报省及国家的资料每年度都编制成本调查资料汇编,成本收益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批在区发改委网站发布。 | 政府、企业及农户 | 信息发布在发改委网站及内部工作平台上 | 成本调查信息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0 | 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聚焦企业开具证明“难、繁、久”等问题,在申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中推行1份企业信用报告代替40个部门无违法违规证明,较好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不跑腿”。 | 企业法人 | 网上办理(“信用安徽”网站https://credit.ah.gov.cn/)、“皖事通”APP办理、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办理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线上办理提供)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1 | 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宿州市埇桥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比三家 | “价比三家”就是价格部门发挥价格监测职能,采集三家以上不同经营者销售的同规格的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集中发布的一项重要公共服务工作。 | 面向社会 | 每月5日、10日、15日、20日、25日、30日通过是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定期发布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2 | 涉企收费清单公布 |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让企业知晓清单、运用清单,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 企业法人 | 参加线上 http://sz.ahzwfw.gov.cn/)、线下(各地发改部门) |
无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3 |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 | 根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商品和服务价格产生的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026746 |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4 | 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目录公布 | 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经过审核确认的收费清单,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 | 企业法人 | 参加线上 http://sz.ahzwfw.gov.cn/)、线下(各地发改部门) |
无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5 | 区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核准过程和结果查询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过程和结果查询。 | 企业 | 线上办理 (http://sz.ahzwfw.gov.cn/); 线下办理(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577-3022535) |
无 | 1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6 | 节能宣传教育 | 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 企业、群众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026746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7 |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培训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要求,通过“以会代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进行节能业务知识培训。 | 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688071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8 | 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 贯彻落实《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要求,在开展节能监察、检查等工作时,对重点用能企业有关人员开展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宣传、培训。 | 重点用能企业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688071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9 | 能源信息发布服务 | 发布当季度能源形势,提供能源经济、煤炭、电力、油气、新兴能源、节能环保、页岩气、分布式能源等能源行业的能源信息。 | 企业 | 区发改委网站发布或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056921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0 | 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 | 按照程序通过相关渠道举报危害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违法行为。 | 自然人、法人 | 通过窗口、电话或网站进行投诉 | 无 | 3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1 | 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培训 | 指开展加强全社会用电管理,在用电环节实施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绿色用电、电能替代、智能用电、有序用电,推动电力系统安全降碳、提效降耗的相关培训。 | 企业、群众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056921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2 | 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气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管道企业应当自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竣工测量图报管道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的部门备案。 | 企业 | 线下办理 办公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0557-3056921 |
1.石油天然气管道竣工测量图备案申请表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管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4.管道竣工测量图 5.管道产权材料 |
10个工作日 | 无 | 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33 | 送法入企 | 紧扣“送法入企”主题,组建法律服务团,进入服务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梳理法律风险点、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等,指导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处置法律风险,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 企业 | 向立案庭或者所在地派出法庭申请 | 无 | 20日 | 无 | 埇桥区人民法院 | |
34 | 专业、专项气象服务 | 《安徽省气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气象服务分为公益气象服务和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公益气象服务由气象主管机构无偿提供。根据用户特定需要提供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 | 气象信息服务单位 | 线下办理: 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综合窗口) 线上办理:( http://sz.ahzwfw.gov.cn/) |
气象证明申请表 | 1天 | 免费 | 埇桥区气象局 | |
35 | “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审核 | 对企业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后,正式行文向省林业厅推荐。 | 林业企业 | 线下 | 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表等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
36 |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审核转报 | 对企业申报“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材料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 | 林业企业 | 线下 |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考核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
37 | 林木种苗技术服务 | 为林木品种选育者以及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提供指导、服务。 | 林业企业等 | 线下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
38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遗失补发 | 为企业提供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损坏、遗失补发服务。 | 林业企业 | 线上办理:皖事通APP | 电子版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
39 | “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林场”审核 | 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自愿申报,并择优推荐。 | 林业企业 | 线下 | 安徽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安徽省示范家庭林场申报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林业发展中心 | |
40 | 小微企业名录公示及政策宣传 | 宣传优惠服务政策 | 中小企业 | 在国家局小微企业服务网网站公示https://xwqy.gsxt.gov.cn/home?df=34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1 | 专利政策咨询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咨询服务 |
所有企业 | 线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2 | 知识产权有关知识宣传 |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型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所有企业 | 线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各市场监督管理局所)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3 | 组织申报国家、省专利奖 |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省专利奖埇桥区 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 | 所有企业 | 网上申报形式(登录申报平台网址http://39.145.4.17:8088/zlsb/) | 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专利公告文本等材料扫描件) | 2个月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4 | 组织申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企业 |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埇桥区范围内的项目申报和择优推荐工作。 | 申报优势企业的,应为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的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培育期满3年的优势企业 |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cneip.org.cn)填报和线下审核上报。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申报书》、相关评审材料和证明材料 | 2个月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5 | 组织标准制修订 | 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标准。 | 所有企业 | 线下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6 | 创建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 辖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 经申报、核查、评议、公示等环节。 | 1、申报表;2、简介;3、图片资料;4、营业执照复印件。 | 每年一次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7 | 企业质量技术方面守法状况公示 | 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40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申请上市、融资、评优评先等事项。 | 所有企业 | 线上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8 | “质量月”宣传服务 | 为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广泛开展质量相关的普及型教育,对《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安徽质量促进条例》进行宣讲,加强质量相关知识宣贯,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 所有企业 | 线下(区市场监管局各所)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9 | 世界认可日宣传 | 普及质量认证认可知识,扩大认证认可社会知晓度,宣传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服务发展作用,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体系建设等知识,营造人人关注认证认可的社会氛围。 | 所有企业 | 线下(区市场监管局各所)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0 | 合同示范文本推广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近三十年来分门别类制定了大量的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履行减少了因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引发的不确定风险,为当事人的缔约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可以降低缔约时的磋商成本,避免交易风险。 | 所有企业 | 线上查阅和线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库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https://cont.12315.cn/)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1 | “企业开办”平台 | 在线同步一次申请办理或分时分次申请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 | 新开办企业 | 安徽政务政务服务网、皖事通手机端http://sz.ahzwfw.gov.cn/ |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股东或发起人资格证件。 4.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承诺文件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受理标准 按表格《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2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为在我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服务,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材料信息。 | 在埇桥区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 2.经营场所库房地理位置图 3经营场所库房平面图 3.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 5.经办人授权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材料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还应当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保证经营的产品可追溯。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3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为在我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备案服务,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材料信息。 | 在埇桥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2.身份证 3.职称证明或学历证明 4.企业组织机构部门设置 5.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6.地理位置图 7.平面图 8.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协议 9.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10.经营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11.工作程序文件目录 12.经办人授权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材料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2年第54号)第九条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 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贮存条件;(四)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五)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指导、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4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首次) | 为在我区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业提供备案服务,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材料信息。 | 在埇桥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经办人资格证明 3.委托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55 |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连锁门店、单体药店) | 为在我区经营药品零售的企业登记服务提供,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材料信息。 | 在埇桥区经营零售药品的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经营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授权证明; 3.告知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1.零售连锁企业应为法人企业,符合小型批发企业条件。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在已具有10家(含10家)以上零售药店(也可通过10家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店联合重组形式)的基础上申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门店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2.拟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118条、第123条规定的情形。3.零售连锁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及执业药师资格,且必须是注册到本单位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4.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当配备1名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6.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仓库(可不设),并配置监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备。设立在市区及县城的单体药店,其营业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80平方米;设立在市区及县城的连锁门店、乡镇及以下地区的单体药店,其营业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在乡镇及以下地区的连锁门店和偏远山区双无村设立的药店,其营业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如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药品销售后能得到及时补充,可不设药品仓库,但其药品必须按规定存放于柜台、货架及冷藏柜中,不得存放在其他区域以及与其他物品混放。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配方的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必须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符合GSP要求的中药饮片仓库。7.在超市等其它商业场所内设立的零售药店,应为有效隔离的封闭区域,其温控设备能满足药品陈列要求,周围环境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8.企业应当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可追溯。9.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6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为在我区进行食品生产的企业,进行许可证核发,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材料信息。 | 食品生产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授权委托书 2.告知承诺书 3.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4.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5.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7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核发 | 为在我区进行食品生产的企业,进行小作坊登记证核发,由企业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填写信息提供材料。 | 食品生产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 | 1.小作坊申请书 2.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 3.生产加工场所使用证明 4.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5.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生产加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二)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直接从事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8 | 开展世界粮食日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 | 加强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浓厚社会氛围。 | 社会各界 | 线下: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0557-3684456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59 |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 为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备案。 | 法人 | 线上: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线下: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0557-3683732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100万及以上筹措能力)复印件;(2)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仓容200万公斤以上);(3)(分样器、选筛、天平、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粮食质量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工具的证明材料;(4)检验人员、保管人员的有效证件。以上材料为一份(所有原价需要拿来复印)(5)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两份)。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60 |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 为从事粮油仓储活动或者在粮油收购、销售、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过程中从事粮油仓储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备案。 | 法人 | 线上: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线下: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0557-3683732 | 1、法人代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3、仓房基本情况表;4、设备仪器基本情况表;5、人员基本情况表;6、库区平面示意图; 7、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8、固定经营场地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产权证书、租赁合同);9、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如企业名称使用“国家储备粮”、“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字样,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61 | 粮油产品质量检验 | 为社会提供粮油检测与检定。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活动中进行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检验检测。 | 各类涉粮企业 | 线下:宿州市埇桥区粮油化验中心,0557-3684456 | 无 | 3个工作日 | 详询电话:0557-3684456 |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62 | 粮食应急加工、配送、供应网点选定 | 为统筹规划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布局,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凡在安徽省境内依法已经工商登记的粮食加工、配送、供应企业(网点),并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承担粮食应急供应任务。 | 自然人、法人 | 线上:安徽省政务服务网(http://sz.ahzwfw.gov.cn/);线下:宿州市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0557-3682910 | 营业执照、申请表、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
63 | 开展“供销金融、助企纾困”活动 | 同我市各大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重点服务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精准对接融资等发展需求。 | 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 | 线下办理,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区供销社提出用资需求,我社协助整理汇总申报材料,向上级部门申请“供销贷”等金融服务。 具体办事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557-3681603。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供销社 | |
64 |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 | 召开服务主体座谈会,组织外出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 | 供销社参股控股企业、基层供销社 | 线下办理并进行现场指导、服务。 具体办事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557-3681603。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供销社 | |
65 | 交易信息发布 | 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交易信息 | 招投标市场主体 | 网上办理: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项目代理机构进入交易系统,录入需要发布的交易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推送至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66 | 公共资源开评标现场服务 | 进场交易项目开评标现场服务 | 项目实施主体及招标代理机构 | 现场办结 | 无 | 即时办结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67 | 公共资源交易场地安排 | 列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依法必须招标的进场项目交易场地和评标(评审)场地预约 | 项目实施主体及招标代理机构 | 网上办理: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场地预约界面,符合预约时间,系统自行预约开、评标场地。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68 | 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托管 | 设立交易保证金托管帐户,按规定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保证金的代收代退工作,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招标(采购人)等招投标市场主体 | 一.保证金缴纳:依招标文件约定,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项目投标保证金实现自动退还,不需要投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提出退还申请) 2.履约保证金(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1、投标保证金(免费)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申请单》、 《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财政票据》、银行电子回单) |
投标保证金(1个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69 |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 | 列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依法需要专家评标、评审的,由项目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向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出专家抽取申请,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24小时内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项目实施主体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 网上办理: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项目实施主体进入交易系统填写专家抽取申请,由其签章确认递交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抽取专家。 |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登记表(系统固定申请模板)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70 | 公共资源交易档案存档及利用 | 为保障交易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项目单位、交易中心应当整理交易项目档案,保存交易文件、评标评审报告等文书、录音录像等。对于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应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电子档案归集。 | 招投标市场主体 | 网上办理: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归档提示单、项目归档目录”等要求及时进行项目资料归集,项目实施单位对其项目资料签章并提交至交易中心核验、存档。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
71 | 皖北地区创业青年贷款财政贴息 | 主要用于扶持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由贴息资金对其进行贴息 | 皖北地区40周岁以下自然人或注册地址在皖北地区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企业、合作社或协会等)的法定代表人 | 向共青团埇桥区委员会申请 | 申请项目自评表;书面申请审批表;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银行的贷款合同复印件;经办银行的放款相关证明;经办银行的还款相关证明;付息凭证(原件);所在地人民银行支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
自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 | 无 | 团区委 | |
72 |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 1.《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第九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扶人就业保障金。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 72号)第十二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配合保障金征收机关做好保障金征收工作。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如实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中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市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及时提供给保障金征收机关。 | 自然人、法人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网址:http://s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Id=4028e6a08c252459018c3cc790fc7ff6&ssqdCode=065b85e1aa0946aebc36fbaefa95c9c3&typeSipe=nameSkip |
1.残疾职工的入职材料(劳动合同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2.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上年1月至12月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4.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5,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的残疾职工) 6.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
20个 | 免费 | 埇桥区残疾人联合会 | |
73 | 电子商务咨询服务 | 提供包括电子商务模式咨询、电子商务运营咨询、电子商务营销咨询、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咨询等服务。 | 电商企业 | 区商务局为电商企业提供数据分析等咨询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4 | 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 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电子商务人才协同培养与培训机制,将电子商务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目录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5 | 协助开展年度安徽省网商大会活动 | 推进安徽产品网络销售,组织各类网络购物、促销推介活动。 | 电商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企业基本情况等材料 | 依照省商务厅文件通知要求确定参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6 | 电子商务资源整合及对接服务 | 整合现有各类资源,履行电子商务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平台搭建、项目服务、资本对接等相关职责 | 电商企业 | 区商务局为电商企业提供数据分析、平台搭建、项目服务、资源对接等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7 | 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 | 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商业模式,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政策环境,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 电商企业 | 区商务局为电商企业进农村提供数据分析、平台搭建、项目服务、资源对接等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8 | 电子商务经验做法推广 | 典型示范引路,积极引导企业增强政策的适宜性,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给地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创造空间,助力地区脱贫致富提供新出口 | 电商企业 | 区商务局积极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好为电商企业提供优秀做法分享、平台搭建、资源对接等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79 | 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服务 | 推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新理念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发展互联网与产业融合新业态,拓展网络民生服务新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 | 电商企业 | 区商务局为企业搭建电子商务交流平台,深入掌握在线营销、洽谈、成交、售后服务规律,完善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0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转报 | 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向发证机关提出延续和换证申请 | 有资质的且年检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 区商务局初审 |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换证明细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
8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商务局 | |
81 | 组织农超对接、农产品产销衔接 |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农超对接活动,采取多种方式搭建对接平台,并加大政策和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农超对接的影响力,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农超对接。 | 符合条件的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2 | 安徽特色商业街申请转报 | 组织全区符合条件的特色商业街申报安徽省特色商业街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纸质材料和商业街区即期实景10 分钟视频光盘 | 依照省厅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明确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3 | 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转报 | 针对全区符合条件的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含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老字号等项目)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佐证材料 | 依照省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明确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4 | 汽车销售供应商、经销商基本信息备案 | 针对全区汽车销售供应商、经销商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佐证材料 | 依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明确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5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 针对全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佐证材料 | 依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6 | 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针对全区二手车经营主体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提交申报表以及基本情况等佐证材料 | 依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7 | 安徽地方名优名品展销 | 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 | 商贸企业 | 向区商务局申请 | 无 | 依照省厅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8 | 区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 通过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 外商投资企业 | 投诉咨询电话:0557-2100805,0557-12345 投诉工作邮箱:276534751@qq.com 纸件投诉邮寄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淮海中路国贸购物中心6楼区商务局603室(邮编234000) |
无 | 受理后6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89 | 外资业务培训 | 全省外资政策宣讲与利用外资工作 | 重点外资企业代表 | 省商务厅为外资企业提供业务培训等服务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0 | 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 | 组织企业参加进博会,与国外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和洽谈,提供学习和分享的机会,寻找合作机会,扩大市场份额 | 商贸企业 | 1.进博会官网(www.ciie.org)、APP或小程序点击专业观众注册报名。 | 1.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上传本人真实照片: 要求格式:仅支持上传jpg格式照片 要求尺寸:宽高比应为3:4 文件大小:应小于1MB 照片像素:不小于480*640 |
1个工作日(提供材料齐全)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1 | 外贸业务培训 | 全年不定期举办进出口业务基础知识、外贸促进政策、口岸通关、检验检疫、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及模拟实战演练、出口风险防范等培训。具体时间见当年通知 | 进出口企业相关业务人员 | 根据省、市、区通知 | 参会人员信息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2 |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 | 广交会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是国际贸易合作的重要平台,是中国外贸的晴雨表、风向标 | 进出口企业 | 通知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 | 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参展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商务局 | 依照省商务厅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3 | 组织企业参加“华交会” | 组织企业参加“华交会” | 进出口企业 | 通知企业登录华交会官方网站申请展位(http://www.ecf.org.cn/) | 参展企业登录华交会官方网站点击“参展商注册”后,选择“境内参展商”,填写企业信息,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申请展位。打印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宿州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报省商务厅。 | 依照省商务厅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4 | 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国际展) | 境外展会是外贸企业直接接触海外客户,了解市场信息的重要平台。 | 进出口企业 |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境外展会目录鼓励企业联系参展,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联系参展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5 | 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自办展) | 境外展会是外贸企业直接接触海外客户,了解市场信息的重要平台 | 进出口企业 | 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 无 | 依照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6 | 贸易摩擦应对 | 组织企业申报省市级项目 | 进出口企业 | 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 每年根据省、市申报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依照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7 | 组织企业参加加工贸易培训 | 组织企业参加加工贸易培训 | 进出口企业相关业务人员 | 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 无 | 依照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8 | 组织企业参加服贸会 | 服贸会是全球首个,目前规模最大的服务贸易领域综合型展会 | 服贸企业 | 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 | 无 | 依照文件通知要求确定时间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99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培训 |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第六条: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培训,建立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手段,并保证经费。 | 保供企业 | 配合市级商务部门开展培训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0 | 市场运行预警信息发布 | 省商务厅“三定”规定: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 商贸企业 | 区商务局就市场运行异常情况进行信息发布 | 无 | 无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1 | 对监测样本企业指导和培训 | 《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2014-2016年)的通知》第二条: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加强对监测样本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 监测样本企业 | 配合市级商务部门开展培训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2 | 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商务部将继续集中组织开展“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充分认识消费促进活动对助推供给侧改革、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消费促进月活动机制化。 | 商贸企业 | 区商务局统一组织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3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5号)第一条:强化对商业预付卡发卡人的管理,是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首要环节,必须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分类监管。人民银行要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的规定,加强对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的监督检查,完善业务管理规章,维护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一经发现,按非法从事支付结算业务予以查处。对商业企业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商务部门要强化管理,抓紧制定行业标准,适时出台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发行预付卡。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
符合条件的的企业 | 商务局部业务系统统一业务平台: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www.mofcom.gov.cn)下载 |
10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4 | 开发区内企业金融服务 | 协助指导各开发区企业金融服务 | 企业 | 向开发区商务负责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5 | 协助开展“聚焦安徽开发区”专题宣传活动 | 协助指导各开发区开展“聚焦安徽开发区”专题宣传活动 | 企业 | 向开发区商务负责部门申请参与宣传活动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6 | 协助开展开发区企业人才集中培训 | 协助指导各开发区企业人才培训 | 企业 | 向开发区商务负责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7 | 协助外派企业劳务人员推荐及招聘服务 | 协助外派企业劳务人员推荐及招聘服务 | 企业 | 向人社部门、商务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8 | 协助跨国经营人才培训 | 协助跨国经营人才培训 | 企业 | 向人社部门、商务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09 | 辖区内企业对外考察投资联络服务 | 辖区内企业对外考察投资联络服务 | 企业 | 向商务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10 | 对外发布招商项目 | 举办对外发布招商项目活动 | 企业 | 向投促中心、镇街、园区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11 | 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徽商大会等展会 | 组织企业利用好各展会平台和重大经贸活动开拓市场 | 企业 | 向镇街、园区申请 | 根据各展会要求提供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12 | 协助境外劳务纠纷处理 | 协助境外劳务纠纷处理 | 企业 | 向商务部门申请 | 无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13 | 组织本区域茧丝绸行业填报数据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茧丝绸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的通知》: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茧丝绸办)认真学习《制度》,精心组织安排,及时报送蚕茧生产收购信息;替换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及不能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本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纳入监测;加强对样本企业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 茧丝绸企业 | 市场运行调节股 | 及时报送蚕茧生产收购信息;替换长期停产、破产倒闭及不能按要求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本地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纳入监测;加强对样本企业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数据报送及时、准确、完整。 | 持续开展 | 无 | 埇桥区商务局 | |
114 | 培训埇桥区四个园区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 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 四个园区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 开展培训班 | 培训班申报表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直机关工委 | |
115 | 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业务指导 | 为我区“四上”企业和其他统计调查单位在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上报"一套表"进行业务指导。 | “四上”企业和其他调查对象 | 属地统计机构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无 | 埇桥区统计局 |
116 | 提供统计资料服务 | 除涉密资料外,宿州市埇桥区掌握的统计汇总数均可以提供,网上办理,简化企业办事流程。 | 各类型企业 | “皖事通”网站宿州分厅埇桥区专区 http://sz.ahzwfw.gov.cn/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无 | 埇桥区统计局 |
117 | 举报奖励办理 | 对单位和个人实名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并经查实,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 社会公众 | 线下办理(办事地址:宿州市西昌南路751号,电话联系方式:0557-3928081) | 以线下、来信等实名检举应提供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电话形式要求实名检举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检举人按照上述形式进行检举。 |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检举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18 | 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
纳税(缴费)人 | 网上办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 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适用情形: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身份证件原件(适用情形:自然人)。 加盖开具单位的相关业务章戳的“成交过户交割凭单”或“过户登记确认书”(适用情形: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 记载车船税完税情况的“交强险”保险单复印件(适用情形: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 记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完税情况的利息清单(适用情形:储蓄机构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后,需要换开税收完税证明)。 |
即时办结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19 |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 企业或个人(以下称申请人)为享受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署的税收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签署的税收协议,航空协定税收条款,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汽车运输协定税收条款,互免国际运输收入税收协议或者换函的协定待遇,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任一公历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 纳税人 |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必报材料: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2.与拟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收入有关的合同、协议、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支付凭证等证明资料。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住所情况说明等资料(适用情形: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说明材料,包括出入境信息等资料(适用情形: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总分机构的登记注册情况(适用情形:境内、外分支机构通过其总机构提出申请); 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情况(适用情形:以合伙企业的中国居民合伙人提出申请); 需要特殊要求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适用情形: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 补充提供的相关资料(适用情形:主管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资料无法作出判断)。 |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无法准确判断居民身份的,需要报告上级税务机关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0 | 纳税服务投诉处理 | 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进行受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 | 纳税(缴费)人 | 线上办理(“安徽税务”微信小程序)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纳税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供以下内容: (1)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相关信息及其所属单位; (2)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 实名投诉的纳税人还应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1.属于下列情形的,即时办结: (1)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 (2)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 2.属于下列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1)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准确掌握税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导致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2)自然人纳税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 (3)自然人缴费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 (4)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 3.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4.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受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向转办部门进行说明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1 | 纳税培训辅导 | 为纳税(缴费)人提供涉税(费)业务知识培训辅导。 | 纳税(缴费)人 |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http://anhui.chinatax.gov.cn/)-“纳税人学堂”模块对纳税人进行培训学习 | 无 | 无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2 | 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 纳税(缴费)人 | 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APP)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纳税人自行网上查询: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线下办理: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
即时办结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3 |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 社会公众 |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 无 | 无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4 |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 纳税(缴费)人 | 线上办理(“个人所得税”APP、“安徽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纳税人自行查询: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 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还应报送: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 4.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相关证明资料。 |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 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5 | 第三方涉税保密信息查询 | 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申请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涉税保密信息查询服务。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抵押权人、质权人等单位和个人 | 线下办理(各地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向税务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查询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抵押权人、质权人申请查询纳税人欠税有关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的原件、查询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其他人员代为查询的还应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
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6 | 电话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纳税(缴费)人 | 电话咨询(各地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无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7 | 网络咨询 | 纳税(缴费)人通过互联网提出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纳税(缴费)人 | 线上办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 无 | 智能咨询:即时办结。 在线咨询: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网上留言咨询:非即时办结,具体时限按规定执行。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8 | 面对面咨询 | 纳税(缴费)人提出面对面涉税(费)咨询需求,税务机关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 纳税(缴费)人 | 线下办理(当地办税服务厅办事地址及对外公开咨询服务电话详见: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 无 | 1.能即时答复的即时答复。 2.不能即时答复的按规定时限回复。 |
无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 | |
129 | 省级学会专家工作站 | 安徽省科协在埇桥设立省级学会专家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科技方面的支持。 | 区级企业 | 企业提出申请,由科协负责对接相关领域专家 | 向区科协提出申请书 | 7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科学技术协会 | |
130 |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初审转报 | 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技术创新和专业化、特色化等方面强化管理,转型升级,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 埇桥区中小企业 | 线上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线下于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股咨询申报。 |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1 | 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及体验中心申报推荐 | 综合智能办公、智能终端、公共服务平台、电子商务等信息领域消费产品通过现场演示、虚拟体验和交流互动等方式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内容,充分利用新零售等新模式,与品牌商、运营商、平台商、服务商、商业地产等多渠道开展合作,在闹市区或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共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引导消费者进行体验式消费。 | 埇桥区软件及信息服务业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信息化推进股咨询申报。 | 《安徽省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申报书》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2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 埇桥区中小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3 |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 | 切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 | 埇桥区中小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4 |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初审转报 |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产品质量,发挥品牌效应 | 埇桥区工业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1.《安徽工业精品申请表》 2.新产品证书或产品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5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 |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 埇桥区中小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6 |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推荐初审转报 | 攻克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瓶颈,转化推广先进技术和标准,建设发展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基地,培养造就一批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加快形成创新发展新动力,为实现制造业强省目标提供战略支撑。 | 埇桥区中小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7 |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荐初审转报 | 加大现行各类标准的实施力度,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企业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加快淘汰落后的工业设备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转型升级 | 埇桥区规上工业企业 | 线上于安徽政务服务网宿州市埇桥区经信局窗口申报(http://sz.ahzwfw.gov.cn),线下于区经信局技术进步股咨询申报。 | 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 2.近3年以来标准化工作情况总结材料。 3.企业贯标对标标准化体系目录及有关材料。 4.企业三年内班组生产情况记录和监督检查记录,质监部门对企业产品做的各类检验报告复印件。 5.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企业优先推荐材料证明。 |
1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 无 | 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9 | 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 | 为积极发展互联网党建工作以及关心企业发展情况,吸引更多有作为青年参与党建工作。 | 包保互联网企业 | 进一步宣传党建工作以及党建e心app,介绍更多青年去实地走一走看一看。 | 无 | 持续推进 | 免费 | 埇桥区民政局 | |
140 | 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 对于互联网企业提出的工作环境优化、融资困难、资质申请困难等问题。 | 包保互联网企业 | 积极配合农业局、乡村振兴局做好融资资金支持,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向企业宣讲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 无 | 持续推进 | 免费 | 埇桥区民政局 | |
141 | 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 | 为企业提供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补办服务 | 矿产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 申请书、采矿许可证遗失公告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2 | 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为社会公众提供自然资源市场领域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 企业法人 | “信用宿州”网站(https://credit.ahsz.gov.cn/、 | 社会信用代码 | 即办件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3 |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 为权利人提供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服务 | 企业法人 | 线上办理: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线下办理: 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338015 |
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 即办件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4 |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补(换)发 | 为企业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污损、破损补(换)发服务 | 企业法人 | 线上办理: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线下办理: 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338015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即办件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5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公告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经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补发。 | 企业法人 | 地点:宿州市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7-3338015 |
企业介绍信、遗失声明(经过)、经办人身份证 | 即办件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6 |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审批资料查阅服务 | 为社会公众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材料查阅服务 | 企业法人 | 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档案室(宿州市磬云路汇金广场C座505号) 联系电话:0557-3918680 |
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7 | 城乡建设工程规划档案查询 | 为企业提供已开放的建设工程规划档案查阅、复制服务 | 企业法人 | 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档案室(宿州市磬云路汇金广场C座505号) 联系电话:0557-3918681 |
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8 | 采矿权抵押备案 | 为债务人处分采矿权,对矿业权设定抵押办理备案 | 矿产企业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 抵押权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抵押合同、抵押债权债务合同、抵押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 、抵押备案申请、采矿权有偿取得凭证、抵押权人金融许可证、抵押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抵押权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49 | 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 | 为建设单位查询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规划、分布和矿业权设置情况提供便利,并由有权机关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 | 企业法人 | 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 申请查询建设项目是否压矿的函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50 | 出具建设项目是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意见书 | 为企业工程建设出具建设项目是否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意见书 | 企业法人 | 企业法人 地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宿州市磬云路汇金广场C座435号) 联系电话:0557-3686018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7个工作日内 | 免费 | 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151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县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新证的医疗机构。 | 区级医疗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2 | 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本级管辖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坏进行补办换新。 | 区级医疗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放射诊疗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申请表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3 |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 | 各乡镇上报的初审后的花名册及个人档案 | 本辖区内 | 从所在社区(村)申报,递交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社区、街道、县区审核,县区汇总;县区上报、市级审核组织多部门核实、组织反馈;公示确认、接受举报;资金发放、通知到人。 | 1、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申领表;2、企业职工退休证明;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当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12月底前完成资金发放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4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 | 本级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损坏提供补办换新。 | 本辖区内跨区域连锁型、有重大影响或较大规模的公共场所,纳入安徽省卫生行政许可范围的公共场所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发申请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损坏的卫生许可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5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失、损毁补(换)发 | 本级管辖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损毁补(换)发。 | 本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遗失补办申请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6 | 托育机构备案 | 为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 经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 登录安徽省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托育机构场地证明;3、托育机构工作人员证明材料;4、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备案承诺书6、食品经营许可证。 |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发现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应当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7 | 义诊活动备案 | 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必须在义诊前15-30日向所在地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跨县区组织的,需向所在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省级医疗机构需同时向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义诊所在地的地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 开展义诊活动的医疗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义诊情况说明; 2、责任承诺书; 3、义诊医务人员信息表; 4、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证明材料; 5、同意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8 | 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 | 本级管辖的医疗机构限制类技术实施备案管理。医疗机构拟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应当按照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自我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开展临床应用,并于开展首例临床应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区级医疗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评估材料; 2、论证材料; 3、技术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59 | 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 | 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按规定从事临床诊断、疾病控制、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等工作,确在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保管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菌(毒)种或样本,其保管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医疗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和科研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非保藏机构保管的人间传染的菌(毒)种或样本名单备案清单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60 | 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设立变更情况及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备案 | 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在实施前,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将该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伦理审查决定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 | 区级医疗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宿州市埇桥区分厅 http://sz.ahzwfw.gov.cn/ |
1.伦理委员会执业信息和研究项目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依申请类业务 |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161 | 建设工程档案查询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发布,根据2001年7月4日建设部令第9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三次修订)第十一条: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抢救。特别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安全无损。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服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下办理(办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700号埇桥区住建局档案室) | 查档人员需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2 | 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查询服务 |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 线上办理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98ef5d4f917b4f9f9c4d3a1f9c267503 | 线上办理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98ef5d4f917b4f9f9c4d3a1f9c267503 | 查档人员需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3 |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公布,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2.《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建质函(2018)2319号)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专门机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上办理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92d03f5cea924b02bc92d8e07acfd124 | 填写《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含投诉工程名称和具体楼号、房号,投诉工程质量缺陷的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投诉人身份证明、住址、联系方式);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投诉的,代理人应当向处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身份证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4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遗失补发 | 《消防法》(主席令2008年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第十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下办理。(办理电话:0557-3693112;办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南路700号埇桥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中心) | 已依法取得区本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证明材料。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5 | 建筑工程预警信息发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第四十四条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四)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应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委托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建筑企业 | 线上发布 http://zjj.ahsz.gov.cn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6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信息公开 | 1、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消防法》(主席令2008年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十条: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对特殊建筑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
企业 | 线上发布 http://zjj.ahsz.gov.cn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7 |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信息公开 | 1.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消防法》(主席令2008年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2019年4月23日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上发布 http://zjj.ahsz.gov.cn |
无 | 持续开展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8 |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建筑企业 | 线上办理 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83c20a7fe2bd4c24879609bab371a7a9 |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成立文件。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公司法人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3.扬尘监控合同及平面布置图 |
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69 | 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查询 | 《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9〕89号)第六条 负责信用信息归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自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信息系统。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以及司法部门认定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应当知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信息。 第十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建筑企业 | 线上申请 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547041be87c54ee4b6e38e0dd9655041 |
申请人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0 | 新型墙体材料宣传 |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以及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增强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意识。2.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三十)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 新型墙材企业 | 主动开展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1 | 组织参加新型墙体材料培训 | 1.《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以及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宣传,引导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增强公众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意识。2.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三十)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 新型墙材企业 | 主动开展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2 |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广 |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技术先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适用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的研究与开发,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科技成果的转化,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向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支持建设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示范工程,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 | 新型墙材企业 | 主动开展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3 | 开展散装水泥宣传活动 |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宣传,鼓励、支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散装水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商务部商办流通函﹝2016﹞193号) | 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企业 | 主动开展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4 | 散装水泥技术培训 | 《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七条: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及其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 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企业 | 线下办理(办理地址:宿州市西昌路700号埇桥区住建局建材管理中心) | 无 | 无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5 |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 1.《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信用档案。第五十六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2.《建设部关于建立房地产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号)一、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和主要内容。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建立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管理企业(统称“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等专业人员【统称“执(从)业人员”】。房地产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以便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为社会公众投诉房地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提供途径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互联网公开http://xy.0557fdc.com/xxgs/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6 |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查询 | 《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记录和查询系统,记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向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上办理 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e50781f5a5ea4d82a41be8b1b7c9cd9c |
居民身份证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7 | 物业管理投诉受理 |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价格、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物业服务收费、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小区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 自然人、企业法人等。 | 线上办理 http://sz.ahzwfw.gov.cn/sqdj/flow/apply.do?itemId=45e73ee8c5734b0bb7ae73ba27d2ac4e 电话受理:0557-3958961 |
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8 |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 |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三)招标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物业企业 | 线下办理(办理电话:0557-3958011; 办理地址:宿州市西昌路700号埇桥区住建局宿州市埇桥区物业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1.项目发改部门备案材料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总平面规划图 4.物业服务用房单体样图和配置书面承诺 5.物业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权属清单 6.招标公告 7.招标文件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79 | 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 | 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 物业企业 | 线下办理(办理电话:0557-3958011; 办理地址:宿州市西昌路700号埇桥区住建局宿州市埇桥区物业和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
1.中标通知书 2.评标报告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5.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80 | 遗失、损毁补发 |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 燃气经营企业 | 线下办理(办理电话:0557-3025750; 办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C区107窗口) |
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81 | 线下线上融资对接服务 | 线下通过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活动、“送金融”活动、金融服务“五进”活动等,畅通银企信息渠道。 线上汇集各类金融产品,面向多类需求主体提供线上金融撮合服务,满足群众多样的融资需求。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线下走访对接+宿州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服务: http://60.171.241.240:30001/zhjrfw/#/ |
根据服务提供方(银行等机构)的要求提供 | 线下实时线上两个工作日内 | 免费 | 埇桥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182 | 万企资本市场培训 | 在线提供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债券发行等专业课程,支持相关企业主体在线学习 | 企业 | 安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线上网址:http://ahjr.ah.gov.cn/wqpx/#/ | 无 | 实时 | 免费 | 埇桥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183 | 外籍专家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为在我省企业的外籍专家提供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由企业登录申报网页填写专家基本信息、用工信息。 | 在企业工作的外籍专家 | 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 劳动合同或增员名册 | 2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4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服务。 |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 |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2.线下办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 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5 | 职工参保登记(含增减员) | 为企业新录用职工(或增减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 参保用人单位 | 1.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网报端、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 2.线下办理:市、县社保经办机构窗口 | 1.劳动合同; 2.企业人员花名册 |
3个 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6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向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单位)按一定比例返还上年度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 参保用人单位 | 1.中小微企业“免申即享”; 2.大型企业登陆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s://hrss.ah.gov.cn/ggfwwt/自主申报。 |
无材料要求 | 以企业所在地办结时限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7 | 阶段性降低 失业保险费率 |
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至2024年底。 | 参保用人单位 | 免申即享 | 无材料要求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8 | 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中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以企业所在地申报要求为准 | 以企业所在地办结时限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89 | 吸纳其他群体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小微企业 | 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自主申报。https://ygjy.ah.gov.cn/index.html | 以企业所在地申报要求为准 | 以企业所在地办结时限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0 | 工伤认定 | 为企业工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服务。 | 企业职工 | 安徽省人社厅统一公共服务平台 (https://hrss.ah.gov.cn/ggfwwt/) |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1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含新建、变更、终止) | 为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办理企业年金方案(含新建、变更、终止)备案。 | 用人单位 | 向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内容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2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申请 | 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 |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 2.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争议内容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3 | 办理农民工 工资保证金 退还 |
为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业务。 | 缴纳保证金的企业 | 线下申请(应明确,如向属地人社部门申请) | 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2.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3.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7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4 | 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 为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办理核准备案。 | 申请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单位 | 申请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需求,向县级人社部门申请办理。 | 1.拟评审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状况; 2.评审办法、评审标准、评审专家等材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5 | 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公共招聘服务网站、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多形式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招聘服务。 | 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 | 安徽公共招聘网 www.ahggzp.gov.cn |
1.用人单位招聘简章;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3.招聘信息发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用人单位拟招聘外国人的,应当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96 |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 | 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8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企业开展高级工层次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取证人数,按2000元每人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 各类企业 | 依托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办理。 http://39.145.0.206:9001/ahzypx/login |
结业考核成绩 | 即申即享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7 |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办 | 企业可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领衔申办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 各类企业 | 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 | 1.申报表; 2.必要佐证资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8 | 创业服务云平台 | 向符合条件的用户发放电子创业券,用于购买云平台部分经营性服务。 | 创客和初创小微企业 | 线上注册http://www.ahcy.gov.cn | 实名认证要求提供资料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199 | 省级“徽菜龙头企业”认定 | 对认定的省级“徽菜龙头企业”,根据龙头企业新加盟店个数,按每新增1个给予5000元创业就业补贴,每个龙头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认定的省级“徽菜龙头 企业” |
1.县级人社部门牵头组织申报; 2.市级人社部门初审,省级遴选、授牌。 |
符合要求的经营资质 | 无时限要求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0 | 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组织服务 | 面向企业职工、院校师生等各类人员,定期举办职业技能大赛 | 竞赛单位 参赛人员 |
根据赛事通知,线下进行报名参赛。 | 1.赛事主办单位报送赛事申请、通知、总结等; 2.参赛人员按照赛事规定提交报名材料参赛。 |
当年度完成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1 | (流动人员) 档案的接收 和转递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档案的接收:1.本人身份证件; 2.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聘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或户口本。 档案的转递:1.调档函; 2.本人手持有效身份证件照。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2 | (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 为流动人员提供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服务。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归档材料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3 |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单位介绍信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4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本人身份证件; 2.证明申请书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5 | 提供政审 (考察)服务 |
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 用人单位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政审考察表或函调证明介绍信 | 3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6 | 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服务 | 档案存放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符合职称首次确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 流动人员 | 安徽政务服务网 www.ahzwfw.gov.cn |
1.《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批表》;2.任期内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一寸照片两张; 4.毕业证书复印件。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 | 辖区内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做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事件。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线下: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0557-3053379) | 1、解除劳动 关系证明;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
持续办理 | 无 | 埇桥区司法局 | |
208 | 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聘用、变更情况备案 |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的年度考核制度。 年度考核结果,应当报住所地的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
基层法律服务所辅助工作人员 | 线下: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0557-3053379) | 1、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居民身份证 |
持续办理 | 无 | 埇桥区司法局 | |
209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损坏换发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或者损坏无法使用的,持证人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补发或更换手续。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线下:宿州市埇桥区司法局,(0557-3053379) |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销执业证登记表 2、二寸蓝底照片(2张) |
持续办理 | 无 | 埇桥区司法局 | |
210 | 工会法律援助 | 为全区在职职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维权等法律服务。 | 在职职工(包含农民工和新业态职工) | 1.区职工服务中心电话咨询后对接区总工会法律顾问。 2. 省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热线转办咨询件。 |
职工电话或者实地来访进行登记工作单位、姓名、年龄、反映诉求等内容。 | 15个工作日内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1 | 难职工医疗救助 | 为全区困难职工提供助学救助,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职工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 在职职工(包含农民工和新业态职工) | 通过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 1.个人申请书; 2.家庭情况比对授权书;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 5.收入证明材料; 6.刚性支出证明材料; 7.基层工会审批会议记录; 8.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9.公示; 10.关于申请帮扶救助的报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2 | 困难职工助学救助 | 为全区困难职工提供助学救助,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职工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 在职职工(包含农民工和新业态职工) | 通过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 1.个人申请书; 2.家庭情况比对授权书;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助学申请表 5.收入证明材料; 6.刚性支出证明材料; 7.基层工会审批会议记录; 8.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9.公示; 10.关于申请帮扶救助的报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困难职工子女助学 | 埇桥区总工会 |
213 | 困难职工生活救助 | 为全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由困难职工所在单位工会为职工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 困难职工(包含农民工和新业态职工) | 通过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办理。 | 1.个人申请书; 2.家庭情况比对授权书; 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 4.困难城镇职工(农民工)档案表格; 5.收入证明材料; 6.刚性支出证明材料; 7.基层工会审批会议记录; 8.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9.公示; 10.关于申请帮扶救助的报告。 |
30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4 | 指导单位建立工会、工会换届 | 为在全区企业提供建立工会、工会换届指导工作 | 全区企业 | 企业建会、换届向所属地上一级工会提出申请 | 建会、换届的请示和报告 | 15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5 | 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干部评选 | 推荐评选一批先进的基层工会组织和优秀的工会工作者 | 全区企业和职工 | 基层工会申报 | 按文件要求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 以文件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6 | 职工书屋(吧)、流动书箱创建 |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职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不断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广大职工在阅读中滋养文化自信。埇桥市总工会采购配送图书,用于10家区级职工书屋建设工作 。 | 符合职工书屋建设要求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 根据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 填写宿州市总工会职工书屋建设申请表,并提交职工书屋文字介绍及书屋照片 | 根据申报情况有序推进,每年12月底前完成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7 | 举办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的热潮,埇桥区总工会开展全区职工文体活动 | 全区在职职工 | 根据文件要求报送文体活动报名表 | 报送文体活动报名表,填报工作单位及个人信息 | 根据申报情况有序推进,每年12月底前完成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8 | 最美职工评选 | 为讲好“最美故事”,弘扬“最美精神”,引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埇桥区总工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最美职工选树活动。 | 全区在职职工 | 根据文件要求报送 最美职工申报材料 | 报送最美职工个人推荐表、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 | 根据申报情况有序推进,每年12月底前完成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19 | “皖工鹊桥”单身婚恋交友活动 | 为深入落实“两纲”任务要求,更好支持和服务青年发展,大力开展单身职工婚恋交友活动。 | 全区单身职工 | 根据活动通知,线下报名。 | 以活动通知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20 | 全国及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发放 | 为全国及省部级劳模提供荣誉津贴、健康体检补助、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特殊困难帮扶等专项补助。 | 全国及省部级劳模 | 申报省级以上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应履行个人申请、入户走访、调查审核等申报审核程序 | 申请表、公示照片,入户调研照片,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 以文件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21 | 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 提高劳动竞赛企业覆盖面和职工参与率,增长职工职业晋级人数,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热爱劳动、创造光荣的社会氛围。 | 全区在职职工 | 根据基层工会提供的竞赛实施方案,为劳动和技能竞赛的开展提供指导 | 基层工会报送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 全年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22 |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评选 | 表彰在我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 全区职工、单位 |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 | 会议纪要、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基本情况表、事迹材料、荣誉基础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征求意见表 | 以文件为准 | 免费 | 五年评选一次 | 埇桥区总工会 |
223 | 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工人先锋号评选 | 表扬一批在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和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全区职工、单位及班组 | 推荐对象均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 | 申报表、征求意见表、公示材料等 | 以文件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总工会 | |
224 | 省、市、区级农民龙头企业培育、推荐 | 组织申报推荐省、市、区级龙头企业 | 龙头企业 | 线下(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产业发展股) | 以当年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准 | 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225 | 省、市、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推荐 | 组织申报推荐省、市、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民专业合作社 | 线下(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经管站) | 以当年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准 | 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226 | 省、市、区级农民家庭农场培育、推荐 | 组织申报推荐省、市、区级家庭农场 | 家庭农场 | 线下(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经管站) | 以当年文件的通知要求为准 | 以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 免费 | 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227 | 组织参与合肥、上海、杭州等农展 | 组织埇桥区优秀农业企业参加合肥、上海、杭州等地的农展 | 农业企业 | 线下(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乡村产业发展股) | 无 | 根据具体通知要求办理 | 免费 | 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 |
228 | 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 | 为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进行备案 | 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1.承办机构备案表;2.合作协议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旅局 | |
229 | 艺术考级机构考级情况备案 | 为艺术考级活动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进行备案 | 具备艺术考级的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1.考前备案表;2.考级简章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230 | 广播电视许可证污损换发 | 为经批准获得的广播电视许可证污损申请换发。 | 具有广电许可的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单位申请书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231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 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进行备案 | 经批准设立出版物发行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1、安徽省出版物网络发行备案表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营业执照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232 | 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和个人终止经营活动的备案 | 为终止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和个人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 | 经批准设立出版物发行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1.安徽省出版物发行单位终止经营活动备案表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 |
233 | 新闻出版许可证丢失、污损补换发 | 为经批准获得的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污损、丢失换发 | 经批准获得的新闻出版 法人机构 | 安徽政务服务网 (ahzwfw.gov.cn) | 1、新闻出版电影许可证污损换发申请书 2、被污损的许可证或登报遗失声明 |
1个工作日 | 免费 | 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