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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711/202406-00094  信息分类: 其他文件
 内容分类: 通知,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6-19  发布时间: 2024-06-24 17:13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人: 初审:牛婉洁     复审:陈琰    终审: 李欣
政策咨询机关: 政务公开办 政策咨询电话: 0557-3024955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发表时间:2024-06-24 17:13 责任编辑: 政务公开办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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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619     

 

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宿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宿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政务办〔2024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一、围绕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

1.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系统全面准确传递政策取向,以高质量政策公开助推高质量发展。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2.紧扣民生领域,深化惠农、教育、就业、卫生健康、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呼应提质增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助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区数据资源局要梳理办理事项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多形式、多角度对办事指南进行解读,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信息,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区数据资源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7月底前)

二、围绕提质增效抓好政策解读

4.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精心制作解读材料,精确传递信号,精准公开渠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基础上,可运用图片、视频、动漫、直播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继续组织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评选,优化政策解读集成式发布质效,探索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重大政策系列解读方式,拓展政策解读视角,延伸解读链条。(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三、围绕公众参与抓好决策公开

7.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与反馈、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之外,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6月底前)

8.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执行的必经程序,通过线上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村居公开栏以及其他线下公开渠道征求意见,最大限度覆盖本地群众,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9.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加强政民线上线下互动,展示为民、务实形象。(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围绕数字转型抓好功能升级

10.按照构建一级政府一个政策集中发布窗口格局的要求,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参照规范性文件排版规范网络发布格式,并将入口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做到政策文件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强化领域细分,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1.积极探索数字化技术在政务公开领域的创新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政策订阅及点对点推送功能,实现惠民利企政策举措精准直达。(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积极推广电子版政府公报使用,根据实际情况丰富公报内容,合理减少纸质版政府公报印发数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围绕监督管理抓好权责公开

13.加强行政机关权力配置和运行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动态更新,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涉及机构改革的政府部门,及时公开调整后的职责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职能等信息,并更新完善公开目录。(区财政局(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数据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7月底前)

14.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户用工数量多、公共属性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完善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有网站的在单位网站上开设目录,没有网站的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设目录,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和咨询窗口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公开内容,积极开展线下政策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区教体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6月底前)

六、围绕依法规范抓好依申请公开

15.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6月底前)

16.聚焦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交流,统一规范答复口径。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证据链管理,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对行政行为的提示警示作用。(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围绕功能完善抓好渠道建设

17.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载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每半年开展一次功能设置、服务质量和运行情况评估,强化其政策公开、公众参与、解读咨询、宣传推广功能,延伸提供政策现场宣讲、为民为企办实事等服务。务实推进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智能化政策咨询平台建设。(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数据资源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注重运用公告栏、明白纸、大喇叭、主动上门宣讲等适合基层特点的渠道,加大惠农惠民资金发放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力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围绕防范风险抓好审查清理

20.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围绕基层减负抓好作风改进

22.分层级分领域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开展试点,合理整合归并目录层级,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12月底前)

23.完善考评方式,优化指标体系,采取背靠背、无感化评测。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围绕能力提升抓好队伍建设

24.各单位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到位,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分级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一、围绕机制完善抓好监督保障

25.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待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政策发布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后30日内,梳理形成并发布本单位工作台账发布到监督保障栏目,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重点工作任务将根据国办和省、市最新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区政务公开办将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测评,定期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督导,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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