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409-00004 | 信息分类: | 部门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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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工业、交通,公安、安全生产、司法,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时间: | 2024-08-02 10:18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部门解读】关于《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贾静     复审:许诺    终审: 李欣 |
近日,《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抓好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4年4月,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暨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调度推进会议,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宿政办秘〔2024〕20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近年电动自行车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消防救援局会同区应急管理局依据国家及省、市级方案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虑
一是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31号)和《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宿政办秘〔2024〕20号)要求,针对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完善、强制性不足,充电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的问题,推进相关规范的制定落实,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体系。二是多部门全链条整治。方案征求了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十一个部门的意见建议,更好的制定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和实际情况的方案标准,便于实施。三是加强溯源追责力度。严格溯源追责,建立识别代码和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各部门将生产、销售、改装、停放、充电等各环节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开展联合执法,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严重违法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列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4〕31号)和《宿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宿政办秘〔2024〕20号),组织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埇桥区消防救援局,充分结合我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形势,起草《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镇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征集情况,对《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并送埇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7月3日,通过埇桥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7月5日,以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压实责任、疏堵结合、严密防控,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把质量关,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报废回收体系,加强普及安全知识和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二)组织架构
区政府成立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消防救援局等11个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为召集人单位,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局,各单位派联络员参加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三)整治目标
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经营、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行为,降低电动车安全事故发生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主要任务
强化标准引领和监管执法,严把生产销售关,加快推进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加快建立报废回收体系,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增加势头,防止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一是路面管理方面,交警部门对加装后视镜、去脚蹬,存在其他加装或改装行为的车主可进行拦车扣留处置。对于存在解速可能的超速行驶电动车、未及时淘汰置换的超标车,也一律严惩不贷。
二是资质管理方面,以3C认证为标准彻查电动车整车厂家的生产资质,并对电池回收企业进行严管彻查。严查黑作坊,严控组装工艺粗糙、偷工减料的电池流入市场,从生产制造源头进行溯源把控。
三是充电安全方面,严查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严查将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的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塞安全出口的停放行为等。
四是门店管理方面,查门店的经营执照,清理无照无证的无资质维修铺,肃清产品乱象,例如电池、充电器等缺失产品标识的产品;规整废电池随意堆放、线路乱拉的维修铺,避免短路、自燃等安全隐患;对于门店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也将严惩不贷。
五、保障措施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整治会议,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安全生产季度“赛马”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依据“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电动自行车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履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拧紧电动车销售、改装、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监管链条,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我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规范水平。三是深化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突出“案例教育法”,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浓厚氛围。
六、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解读部门:埇桥区消防救援局
解 读 人:贾 静
咨询服务电话:0557-3914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