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312-00066 | 信息分类: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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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介绍,其它,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区委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发布时间: | 2024-10-23 16:0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公布宿州市埇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说明 | ||
审核人: | 初审:杨帆     复审:吴非    终审: 李冕 |
1.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6号)要求,宿州市埇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已经市委编办审核、区政府审定,于2023年12月28日公布实施。
2.调整后,《宿州市埇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180项,其中涉及18家区直单位及乡镇,与上年度相比减少37项;《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3年版)》共1735项,涉及25家区直单位,与上年度相比,权力事项增加11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服务清单(2023年版)》共1269项,其中,39家区直单位公共服务事项887项,乡镇公共服务217项,街道公共服务事项165项,与上年度相比,公共服务事项增加169项;《宿州市埇桥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3年版)》涉及14家区直单位,合计保留事项53项,规范事项21项,取消事项5项,与上年度相比,保留事项减少9项,规范事项增加1项,取消事项无变化。
3.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清单,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法定化。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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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