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14/202311-00016 | 信息分类: | 社会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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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民政、扶贫、救灾、优抚,个人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5 | 发布时间: | 2024-09-25 17:1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80岁以上高龄津贴发放服务指南 | ||
审核人: | 初审:崔利娟     复审:尹成花    终审: 魏正民 |
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原则上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申请条件:凡户籍在埇桥区辖区内的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含80周岁),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
办理部门:所属镇街民政部门
办理时限: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皆可办理
办理地点:户籍地所属镇街
咨询电话:0557--331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