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411-00021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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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11 | 发布时间: | 2024-11-11 16:5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药安乡村2024”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 |
名称: |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药安乡村2024”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 | ||
审核人: | 初审:刘蕾蕾     复审:蔡艳    终审: 马连洲 |
为进一步净化乡村药械妆流通使用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农村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自2月以来,埇桥区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为期10个月的“药安乡村2024”药械妆专项稽查行动,切实整治农村及城乡结合部药品市场乱象。
该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针对辖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医疗机构等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检查药店、个体诊所、乡镇卫生院、化妆品店等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过期药品、器械,采购渠道是否合法;重点检查化妆品店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以夸大使用效果的方式推销产品情况。严厉打击危害药械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投诉举报、监督抽检、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截止目前,已查办药械化违法行政案件125件,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1件。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强化行刑衔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