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711/202506-00024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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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公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发布时间: | 2025-06-11 09:46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度对重点防雷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张凯     复审:陈文涛    终审: 卢余 |
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领域 2025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等文件要求,埇桥区气象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对重点防雷单位组织开展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活动。现将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不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监督管理水平。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区级联合抽查由区气象局牵头发起, 参与部门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5年5月至10月。
抽查对象:全区重点防雷单位。
抽查比例:根据信用风险类别不同,对A、B、C、D类企业分别采取差异化抽取比例。
四、联合抽查事项
(一)宿州市埇桥区气象局抽查事项
1.重点防雷单位雷设置情况监督检查。包括防雷装置安装情况的检查、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落实情况的检查、防雷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内部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的检查、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的检查、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及培训记录情况的检查、防雷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
(二)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事项
1.登记事项检查。包括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包括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五、职责分工
(一)埇桥区气象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埇桥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埇桥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联合检查步骤
(一)制定计划。区气象局(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加联合抽查。
(二)随机抽取待查企业。由区气象局(牵头单位)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户企业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企业,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
(四)生成“一企一表”。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区气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重点防雷监管单位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0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区气象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区商改办。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检查中发企业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让社会公众特别是重点防雷单位全面了解监管的相关要求,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区气象局联系人:陈文涛
联系电话:1860557055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安启
联系电话:18905574609
附件: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度全区重点防雷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宿州市埇桥区气象局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8日 2025年5月28日
附件
宿州市埇桥区2025年度全区重点防雷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
检查企业数量(户) |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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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问题 |
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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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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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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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区气象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