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的说明
1.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5〕58号)要求,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经本级政府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布各项清单。
2.调整后,《宿州市埇桥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版)》共2824项,涉及26家区直单位,主要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10类权力事项;《宿州市埇桥区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共867项,涉及37家区直单位;《宿州市埇桥区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涉及14家区直单位,其中,保留类中介服务事项50项,规范类中介服务事项22项。
3.本着“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清单,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不得随意增加办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事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法定化。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清单的运行和落实进行监督。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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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