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711/202606-00001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内容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01  发布时间: 2026-06-0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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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部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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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部门预案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发表时间:2026-06-01 11:38 责任编辑: 埇桥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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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应急管理局突发事件部门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埇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局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职责与任务,规范内部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值守、指挥协调、资源调度、信息报送等核心能力,高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宿州市埇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预案和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局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内部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以及在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履行相关职责的全过程。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对支持工作参照执行。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职责明确、协同高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依法规范、科技支撑。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局内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决策。

2.2 专项工作组

根据应急响应需要,在局领导小组下设立若干工作组,各组职责分工如下:

工作组名称

牵头股室(部门)

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组

办公室

负责应急值守统筹、内外联络、文电运转、后勤保障、会议组织,牵头信息报送、宣传与舆情引导、信访接待,协调各组工作衔接

指挥调度组

应急救援协调股

负责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各类救援力量实施安全生产事故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对接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部

救援协调组

应急救援协调股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灾情管理与群众生活保障组

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物资保障组

防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

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

安全生产监管组

综合监督管理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专家技术组

应急救援协调股

负责联系对接应急管理专家库,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其他专业处置组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煤矿管理办公室、火灾防治管理股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由相关专业股室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的专业处置工作,必要时配合其他应急力量参与救援

2.3 下属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应急指挥中心等下属单位,按局领导小组统一指令和本预案要求,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运行机制

3.1 应急值守与信息接报

1)局应急指挥中心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值班员应立即核实情况,按《埇桥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局带班领导、主要领导及区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3.2 应急响应启动

1)根据突发事件等级和总体预案要求,局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决定启动本局部门应急响应。

2)响应等级原则上与区级响应等级保持一致,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为最高。

3)启动响应后,通知相关工作组人员立即到岗,进入应急状态。

3.3 响应行动

3.3.1 响应初期(前30分钟)

核实事件基本信息(时间、地点、类型、伤亡、影响、现场联系人等)。

向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局主要领导报告。

通知相关股室、下属单位待命。

3.3.2 全面响应(30分钟后)

协调调度:根据事件类型和规模,立即协调消防救援、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物资调拨:研判物资需求,迅速开放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装运、配送至指定地点。

信息报告:持续跟踪事态发展,每半小时或按上级要求动态续报信息。

现场对接:如已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派员(通常由分管副局长或指定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加入现场指挥部,承担相应工作组职责。

3.3.3 协同联动

主动对接区公安、卫健、交通、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协同处置。

3.4 应急结束

当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或区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后,局领导小组根据指令终止本局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物资清点、回收、补充,以及工作总结。

3.5 后期工作

1)组织开展灾情核定、受灾群众需救助情况评估。

2)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

3)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复盘和评估,修订相关预案和制度。

4 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值守队伍、现场协调队伍、物资管理队伍的专业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拉动或桌面推演。

4.2 物资装备保障

1)按总体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区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结合。

2)定期检查维护应急通信设备、指挥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等,确保完好可用。

4.3 平台保障

运行维护好区应急指挥平台,确保与市局、乡镇(街道)、园区及现场的音视频互联互通。

5 预案管理

5.1 培训演练

本局各股室、下属单位应将本预案纳入日常学习培训内容。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人员参与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或桌面推演。

5.2 评估修订

本预案由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负责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机构职能调整、演练评估结果等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报局领导小组审定。

5.3 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埇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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