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108-00009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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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时间: | 2021-08-10 16:3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届五次会议第57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张宇     复审:武梦    终审: 许从龙 |
吴刚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闵贤中小企业工业园”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高度重视您关于建设闵贤中小企业工业园的建议,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衔接,由于2020年11月12日,安徽省政府批复同意曹村镇经济开发区加挂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牌子,介于园区距离曹村镇较近,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发展,不能在曹村镇设立中小企业工业园。为支持乡镇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可积极融入乡村振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促进闵贤周边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创造条件。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688075
(印 章)
2021年8月10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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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