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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57/202107-00009  信息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内容分类: 通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其它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07-24  发布时间: 2021-07-24 18:54
号: 发改代赈〔2021〕41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扶贫,财政资金
称: 关于调整2021年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人: 初审:陈梦     复审:张良茂    终审: 展保领

关于调整2021年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1-07-24 18:54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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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

 

栏杆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改委皖发改代赈〔2021〕220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以工代赈任务方向)的通知》精神,根据实际需要,现将我区2021年以工代赈计划调整如下:

一、项目调整情况:项目调整后总投资126万元不变(含劳务报酬19万元),建设内容调整为在栏杆镇新庄村改建水泥道路总长度1933米,总改造面积约6048平方米,其中一号路长1568m,宽3m,面积4704㎡;二号路长232m,宽3.5m,面积812㎡;三号路长133m,宽4m,面积532㎡,铺设排水塑料管约285米,砌筑检查井14座。

二、项目建设要求:1.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以工代赈项目镇村公示,增强以工代赈项目透明度。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及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保证工程质量达标。

2.要加强群众务工组织,严格劳务报酬发放。切实做好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帮助低收入人口和脱贫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前期工作环节,要对能否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行论证,明确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和标准;在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投资估算或概算中单列劳务报酬,在不低于总投资15%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建立镇政府和村委会与项目实施单位劳务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发放名单等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将作为今后检查的重点。

3、区发改委将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按要求对项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工程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镇政府要及时做好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材料、施工合同、公示材料、工程预决算等相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做到工作步步留痕。

 

附件:埇桥区2021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调整计划表.xlsx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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