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209-00006 | 信息分类: | 部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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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通知,财政、金融、审计、统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发布时间: | 2022-09-09 15:12 |
文号: | 埇发改代赈〔2022〕5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解波     复审:陈梦    终审: 赵里 |
大营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皖发改投资〔2022〕504号)文件,现将我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计划下达项目
我区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785万元(含劳务报酬236.64万元),全部用于支持安徽省埇桥区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详见附件)。
二、严格项目组织实施
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内容进行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其中劳动报酬由镇财政部门单独发放,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在用工方面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人群参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作并做好公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三、加强项目监管调度
大营镇政府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好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收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区发改委报送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