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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57/202212-00005  信息分类: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时间: 2022-12-08 15:28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拂晓壹号安置区商户业主反映物业收取电费问题回复
人: 初审:赵永辰     复审:马传通    终审: 赵里

关于拂晓壹号安置区商户业主反映物业收取电费问题回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2-12-08 15:28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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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拂晓壹号安置区商户业主反映物业收取电费问题回复

热线办:

接到群众反映的“物业收取电费问题(服务单编号22112410130091),现办理答复如下:

经查,物业公司收取该商户8月份用电价格标准为0.93元/度+0.2394元/度(应急购电费用)。

拂晓壹号安置区商户属非电网直供用户,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1〕372号)文件规定: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终端用户不具备峰谷电量计量条件的,按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平均用电价格加终端用户与供电主体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价差收取电费。根据物业公司提供8月份电费清单(区页码1009002032)计算,该物业公司应收取终端商户8月用电价格为0.9013元/度+0.2394元/度(应急购电费用)。

2022年12月7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

具体办理人:赵永辰

联系电话:3688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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