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303-00005 | 信息分类: |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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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时间: | 2023-03-10 11:1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浍淮苑业主反映停车位和物业费问题 | ||
审核人: | 初审:赵永辰     复审:马传通    终审: 赵里 |
热线办:
接到群众反映的“停车位和物业费”(服务单编号23030210330020),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小区地面规划机动车车位问题不属于我单位管理范围,建议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答复。
二、停车位费用问题:根据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应当区别车位、车库的专有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等因素收取车位服务费和场地使用费。其中专有车位(库),应交纳车位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租用使用人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车辆停放费包括车库、车位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及法定税费等”。
三、物业费问题:经查,浍淮苑B区和C区由不同物业公司管理,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等级决定。
2023年3月10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
具体办理人:赵永辰
联系电话:3688073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