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303-00009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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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15 | 发布时间: | 2023-03-15 10:17 |
文号: | 埇发改法规〔202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 ||
审核人: | 初审:赵永辰     复审:马传通    终审: 赵里 |
委属各股室、部门:
为加快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区商改办2023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现就做好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筑牢夯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相关股室、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权责清单调整及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和内容,并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更新。
要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指导本股健全完善统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到“全覆盖”、“底数清”。政策法规股要加强对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许可类型、行业类别、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要素分类标注,不断提高“双随机”匹配的精准度 。要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法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二、严格规范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理
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将市发展改革委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作为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本辖区计划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调整等环节工作,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各相关股室、部门要牵头抓好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对于省、市局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强化统筹实施,有序做好分类建库、对象抽取、人员匹配、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工作;对于区级自行组织发起的任务,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各股室、部门要按照省、市局计划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分解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对省、市局统一发起的任务,原则上各地不再重复发起。要按照计划安排,坚持公开、公正原则,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对同一时间段内被不同任务抽取的检查对象,应当合并实施检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中的各项抽查任务,原则上应当于 10 月底前完成。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动态调整的,应及时公开公告。
三、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
各相关股室、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按照“能联尽联”的原则,加大对同一行业领域涉及多个部门监管事项的整合力度通过统筹开展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取代以往的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要聚焦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涉及部门多、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以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统一组织任务抽取,统一开展名单比对,统一实施联合检查。要将部门联合抽查纳入年度计划管理体系,与各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避免出现“两张皮”。
四、强化与信用监管的统筹运用
各相关股室、部门要着眼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差异化监管规则在双随机抽查中的“应用尽用”,粮食和物资储备、节能监察等业务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不断优化完善本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其他业务领域,要加大对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常态化运用,将双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与企业信用风险状况挂钩,持续提升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综合研判,科学把握日常监管的重点和进度,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加强告知承诺事项监管,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承诺履行情况开展核查和公示,推动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
五、着力营造宽松适度的监管环境
各相关股室、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要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理念,落实轻微违法免罚等柔性监管措施,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实行触发式监管、沙盒监管模式,积极营造宽松适度、“无事不扰”的监管环境。要更加注重市场主体感受,优化监管方式方法,除重点领域、特殊事项外,在按计划开展日常上门检查前,原则上要与市场主体联系,告知检查时间、检查事项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以高效监管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要强化事前沟通指导,鼓励以“一次上门”为契机,探索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要求,稳定市场主体监管预期。
六、加强组织实施
各相关股室、部门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跟踪调度机制,切实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在日常监管中的基本手段作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条线监管的深度融合,强化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网格化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的有效街接,加快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体系。要及时总结分析评估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掌握监管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各相关股室、部门应于 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并报送至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附件:宿州市埇桥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改革委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 和比例 |
抽查 目标数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3年粮食行业第一批定向抽查 |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 |
区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牵头发起,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粮食经营企业 |
抽查基数家21,抽查比例50% |
11 |
|
2023年6月至11月 |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 和比例 |
抽查 目标数 |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
抽查 时间段 |
备注 |
2 |
节能监察 |
能源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能源统计报表、能源购进、生产、消费等环节的原始凭证完备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电子台帐 |
区发改委自行发起 |
区发改委节能监察中心 |
重点耗能企业 |
抽查基数家6,抽查比例100% |
6 |
对守信、失信、严重失信企业按照每年度一次、两次、经常性检查直至按要求整改。 |
年内不定期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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