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308-00023 | 信息分类: | 意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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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时间: | 2023-08-22 16:2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公众征集】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
审核人: | 初审:张邦邦     复审:朱露    终审: 蒋萌 |
为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更好推动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依据安徽省《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宿州市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8810”行动方案》等文件,结合埇桥实际,区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请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区发展改革委反映(通讯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636号,邮政编码: 234000 ;电子邮箱: yqqfgwzhk@163.com, 联系人:朱露,联系电话:0557-3688075)。
所提意见,请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1.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
(2023-2027)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精神,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向皖北地区延伸布局政策机遇,围绕“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依托全省及长三角地区汽车产业发展势能,坚持高质量发展根本方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零部件制造和后市场培育,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差异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活力迸发的汽车产业发展新业态,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埇桥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生产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法规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的作用,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鼓励多种技术路线并行发展,支持各类主体合力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商业模式创新力
度,形成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坚持协调推进。完善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协调推进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技术研发、标准制定、推广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开放发展。践行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将汽车零部件产业打造成支撑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的优势产业,力争到2027年,汽车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突破20亿元、后市场营业收入突破30亿元。
——取得招商成效。坚持将招商引资作为关键抓手,力争到2027年,引进新能源汽车领域10亿元以上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0个,力争引进整车制造装配项目1个,打造汽车产业园1个,推动形成开工建设、签约落地、洽谈储备良性循环。
——加强企业培育。实施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车联网电子等零部件研发制造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引育计划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力争到2027年,新增规上汽车零部件企业20家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
——提质后市场产业。开展引育后市场优质企业、布局充换电网络、实施智能网联工程等行动,力争到2025年新建充电桩1500个,到2027年实现车桩比低于1.5:1。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保养服务便利性显著提升,基本建成公共应用领域智能物联应用体系和智慧交通运营网络。
二、重点任务
按照“一中心、两基地、三方向、四举措”的总体定位,打造一个区域汽车集散中心,培育宿徐园、循环园两个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瞄准省内汽车制造配套、徐州重工产业配套、专用车整车生产三大主攻方向,抓牢企业培育、双招双引、配齐设施、提升服务四个重要举措,延伸汽车制造产业链壮大规模,推进汽车配套产业融合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后服务,积极融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一)深化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链。围绕车架车桥、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智能网联等核心部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提升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生产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力争开发或引进具有整车装备能力的生产线。
1.做实基础。充分发挥宿徐园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区位优势,围绕徐工汽车,布局新能源轻重卡、专用车辆、房车改装等特种车辆的整车制造及其配套项目,深度融入徐工汽车百亿级产业链,打造专用车辆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依托循环园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发展铸锻件等配套产业,重点发展底盘、内外饰等关键产业,布局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充电桩制造等项目,努力打造乘用车零部件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加快25万平方米汽车文化产业园建设,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入驻园区,争创集新车销售、二手车交易、零配件批发于一体的区域汽车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宿徐现代产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
2.做强合作。抓住国内汽车传统零部件产业转移机遇,加强与奇瑞汽车对接力度,促成与江淮汽车开展战略合作,推动埇桥汽车零部件优势企业与大众、比亚迪、蔚来等车企开展对接互动,全力争取相关零部件配套订单。加大与长城汽车、中源慧创、上海宝莱特等对接力度,争取早日签约、落地一批链上企业,推深延长链式发展。谋划设立铸造产业园,统筹完善、维护、更新园区环保设备,确保铸造产业绿色集约高效发展。抢抓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利用好宿杭合作等平台,大力宣传省市区关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坚定决心、投资环境和配套政策,进一步吸引国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来埇设厂建部。积极抓好招商线索与项目落地,对引进车企加大在资金、土地、项目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让企业在埇桥深耕发展。(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做精研发。实施汽车零部件企业“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引导企业入规、入市、入云,重点支持陆盾制造、汉泰化工等关联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投入,打造“配套专家”。充分发挥“博士进埇桥”智力优势,加强与国内相关高校新能源汽车研究机构及知名车企研发中心对接力度,谋划建设汽车零部件产业创新实验室,力争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形成后发优势。鼓励企业与合肥工业大学、国轩高科工程研究总院等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建设研究中心,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探索引进和建立汽车零部件领域孵化器,加快创新成果在埇桥落地转化。鼓励二职高等院校设置新能源汽修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对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力争每年招引汽车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以上,培育汽车领域高层次人才50人次。(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大数据等产业同步提升、融合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广智慧运用,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协同发展新格局。
1.与电能储能融合发展。与国家电网、皖煤等能源企业加大合作,结合新能源汽车充放电、电力调度等需求,支持企业在辖区开展示范应用,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电能高效互动,节约用车成本。统筹新能源汽车用电与风电、光电的协同调度,鼓励“光储充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动力电池充放电)综合服务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与智慧交通融合发展。发展智能化一体出行服务,加快建设协同控制的智慧交通关系系统,优化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借势埇桥物流产业基础,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配送、短途运输中的应用,创新智慧物流模式,打造高效安全的绿色物流服务新业态。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数据平台,促进各类数据共享互联,初步建设以数据为串联的“车-路-云”高效协同交通体系。(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
3.与数据计算融合发展。发挥宿州云数据、云计算的基础优势,引进培育拥有车载智能计算平台、高精度地图与定位等核心技术和产品的企业,在环境感知、智能决策、智能通信、智能网联安全等关键领域实现产业化。积极参与全省汽车零部件工业互联网供应链平台建设,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于平台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和协同配送。实施汽车零部件产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鼓励与华为、阿里等企业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应用,加快算力产业发展,积极打造区域性智能网联汽车基础数据服务平台。探索建设新能源重卡、智能网联汽车等检验检测中心。(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服务配套建设。提前谋划、超前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综合维保等设施建设,加快在城市综合体、居民小区、农村推广安装智能充电设备,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保障能力。
1.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电网规划、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的统筹协调,吸引民间投资,分类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住宅、办公楼、商场、酒店等配建新能源汽车专用车位和充电设施,打造家用慢充、商用快充、应急超充的充电服务模式,着力构建“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安全可靠、经济便捷”的充换电服务体系。加快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在大型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配建充电设施,提高充电服务覆盖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
2.加快后市场服务。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开展多层次促消费、服务企业等活动,提高对新能源汽车后服务投入水平,壮大消费市场。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修保养、配件销售、改装升级、美容装饰“一条龙”产业链,规范租赁市场,不断提升市场服务主体水平和能力。依托符离大道景观优势,通过国企注资、社会资本参股、专业团队运营的方式,开发自驾路线、汽车赛道等汽车文化体验项目,探索发展拓展训练、汽车运动、书画创作等活动,打造具有埇桥特色的汽车文娱名片。(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3.加快智慧路网建设。推进新一代无线通讯网络建设,加快道路交通标志标识等数字化改造,实现车辆重点与交通信号灯、道路标志标线、智能路侧设备之间互通互联。加快差分基站建设,推动北斗等卫星导航系统在高精度导航领域的应用。交通大数据、车联网云平台为突破,参与出行服务、数据服务相结合的综合交通服务,实现跨界融合。(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四)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推广力度,深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应用新能源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系列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除特殊因素外,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加快公交车、城市配送车、消防、环卫等用车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区公共管理中心)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埇桥区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等相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区汽车办)集中办公,专门负责推动项目、政策等落地。各相关部门明确专职联络员,加强组织协同和政策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协调工作落实,共促产业发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发挥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和专项基金的优势,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生产性服务业等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银行的信贷作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扩大银行授信范围、增加授信额度,为重点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其面向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科技型研发型企业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等创新产品。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支持“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利用融资租赁、中期票据等工具拓宽融资渠道。
(三)强化要素保障。对引进的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优先给予土地供应支持,落实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有效降低行业用地成本。对主导产业为汽车产业的园区和产业集聚区,要将工业用地向新能源汽车产业倾斜,实施“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意见,实行用地、用电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四)强化营商保障。贯彻落实埇桥区加快企业发展等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竞争力,全方位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深化企业服务,健全联席会议和问题交办等制度,切实解决好企业各类发展难题。各相关涉企部门加强合作,深入实施“放管服”,加大“简政减税降费”力度,提高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附件1
关于成立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经研究,决定成立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 飞 市政协副主席、区委书记
杨松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祖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武 静 区政协主席
魏启宏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邹海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侯立芬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孙宏义 区政府副区长
李 欣 区政府副区长
蒋雪梅 区政府副区长
王 伟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葛萌萌 区政协副主席,统计局局长
王 斌 区委办公室主任
李 超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永 区督查办主任
杨 斌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 飞 区财政局局长
姜劲松 区商务局局长
纪丰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鹏程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祁传银 区科技局局长
赵晓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丽君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志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尹 颖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谭现亮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邵友伟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刘运远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坤 区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仇红影 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周 超 区公管中心主任
段海军 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副局长
宿徐现代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杜法响 埇桥循环经济示范园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招大引强工作组、智造生态建设组、服务生态建设组、人才生态建设组、文化生态建设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由魏启宏同志牵头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杨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汽车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负责协调组织全区汽车产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等,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政策措施、实施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协调督促国家、省、市汽车产业相关政策、规划落实,负责协调全区汽车产业重大项目谋划、引进、推进,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负责定期调度各部门政策落实、工作进展、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编报工作动态、进展等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对各部门关于落实省市区汽车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督导;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大引强工作组
由王伟同志牵头调度推进,李坤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区投资促进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招大引强工作组负责围绕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聚焦头部企业,排查招商线索,实施招大引强;负责推进与省内外汽车企业开展交流合作,协调推动洽谈重点项目落地。
(三)智造生态建设组
由王伟同志牵头调度推进,纪丰收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四)服务生态建设组
由邹海军同志牵头调度推进,姜劲松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市城管局埇桥分局、区发改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埇信集团、城投集团、拂晓集团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服务生态建设组负责梳理汽车售后使用环节中各种后继需要和服务,重点围绕充换电服务、汽车维保等领域排查招商线索,跟踪推进项目落地;负责协调制定汽车销售服务、二手车市场建设的具体措施;负责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负责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负责协调推动汽车售后维保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组织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交通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推动汽车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能源汽车下乡、举办汽车展会等促消费活动开展;负责协调推动汽车城建设,构建配套齐全的后市场服务生态体系;负责协调服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五)人才生态建设组
由谢浩然同志牵头调度推进,赵晓武同志、刘运远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才发展中心、区教育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人才生态建设组负责协调推动汽车产业研究院、汽车相关学科建设;负责协调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招引、培育、使用机制,推动校企多层次合作;负责协调制定汽车领域高层次人才、专业人才引进政策;负责每年招引汽车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1个以上,培训汽车领域高层次人才50人次。
(六)文化生态建设组
由李欣同志牵头调度推进,尹颖同志任工作组组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工作推进。
关于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关于《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依据《宿州市服务和融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8810”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埇桥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奋力推动埇桥在服务和融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抢占先机、争先进位。
二、关于《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省委、省政府支持汽车零部件产业向皖北地区延伸布局政策机遇,围绕“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依托全省及长三角地区汽车产业发展势能,聚焦零部件制造和后市场培育,主动对接、积极融入、差异发展,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活力迸发的汽车产业发展新业态,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埇桥提供坚实支撑。
除总体要求外,《实施方案》还设置了具体发展目标,即到2027年,汽车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业产值突破20亿元、后市场营业收入突破30亿元,引进新能源汽车领域10亿元以上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0个,力争引进整车制造装配项目1个,打造汽车产业园1个,新增规上汽车零部件企业20家以上,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以上,实现车桩比低于1.5:1。
为实现目标任务,重点要实施好以下4方面9条重点工作:
一是深化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链,包括做实基础、做强合作、做精研发,力争打造“一中心、两基地”(一个区域汽车集散中心,宿徐园、循环园两个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二是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融合发展,包括与电能储能、智慧交通、数据计算融合发展,瞄准三大主攻方向(省内汽车制造配套、徐州重工产业配套、专用车整车生产),推进汽车产业发展;
三是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服务配套建设,包括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后市场服务,加快智慧路网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服务配套建设;
四是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包括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应用新能源化,加大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力度。
最后,又从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保障、要素保障、营商保障四方面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关于《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为扎实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我委积极与市发改委进行对接,构思工作思路。8月初完成初稿,征求经信、商务等单位意见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根据反馈意见,经过多轮对接修改,形成本次审议稿。
现就《实施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我们将综合各方宝贵意见和建议继续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