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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57/202311-00021  信息分类: 收费目录清单
 内容分类: 其他,其它,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1-22  发布时间: 2023-11-22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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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宿州市埇桥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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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3-11-22 16:14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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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文件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

区教体局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07〕232号皖价费〔2008〕203号皖价费〔2013〕69号皖价费〔2016〕92号皖价费〔2018〕54号宿发改收费〔2017〕139号宿发改价费〔2020〕130号

省级一类示范幼儿园:1850元/生·学期;市级一类示范幼儿园:1250元/生·学期;市级二类示范幼儿园:900元/生·学期;市级三类示范幼儿园:750元/生·学期;一般幼儿园:600元/生·学期。

幼儿园为幼儿供应伙食的,按月收取伙食费,并按实际核算成本每月结算,多退少补。结算情况必须张榜公布

2

高中学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皖价费〔2018〕54号宿发改收费〔2017〕139号

省示范高中850元/生.学期,市示范高中65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300元/生.学期

 

3

普通中学住宿费

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50号皖价费〔2018〕54号

高中住宿达到公寓化标准的,按照所属发改部门制定的住宿费标准执行。

申请公寓化收费标准的学校,必须由学校申请,报县、区发改、财政、教育部门审核,未认定的一律按非公寓化管理标准收费

 

4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

皖价费字2008134号

10.45元/生.科目

补测费10.50元/生.科目

5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加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0840号

10元/人

 

6

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72号;皖价费函200799号

8元/生

 

7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报名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委皖价行费2000259号

报名费10元/生,考务费6元/生.科

 

8

普通中专(含中师)学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委皖价行费2000259号

文科类1200元/生.学期,理科类1500元/生.学期

 

9

普通中专(含中师)住宿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委皖价行费2000259号

不符合"安徽省普通高校学生公寓标准"的统一按400元/生/学年执行

 

10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172号;皖价费函200799号

在校学生25元/人,非在校学生50元/人

贫困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免收测试费

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已取消

 

11

 

高校招生、对口招生、专升本报名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60号

120元/生

 

12

 

区卫健委

预防接种服务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详见文件

 

13

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令第357号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详见文件

 

14

区法院

诉讼费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

详见文件

 

15

区住建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中发20019号(涉密),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

详见文件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已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省政府同意,不再征收不动产登记费和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16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财办税[2020]13号

详见文件

占道费按日征收,面积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时间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建制镇占道费标准按此标准80%收取(建制镇)

17

区水利局

水资源费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价商〔2014〕1号皖价商〔2015〕66号

详见文件

1、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社会应急抢险取(排)用水的,暂缓征收水资源费。

2、城市自来水企业取用地表水的,按下限执行。

18

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详见文件

 

19

区农机局

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

皖价服〔2016〕23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4]10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6]42号

详见文件

手扶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的三、四、五项减半收取。 

1

报名费 

包括报名申请表、审核、登记。 

2

交通法规 

不分准驾车型。 

3

场地考试费 

1、凡要求增驾考试的人员,按增驾车型比照收取考试费。2、每一次考试不合格进行补考时,不得再另收取考试费。3、挂接机具、田间作业技能考其中一项,只能收20元。 

4

道路考试费 

5

挂接机具及田间作业技能 

20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费

皖价费〔2004〕198号皖价费〔2005〕76号

详见文件

 

21

区民政局

殡葬收费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

详见文件

 

22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IC卡工本费

皖价费[2009]197号

18元/卡

含卡套和扩充信息

23

职业技能鉴定

皖价费〔2004〕198号皖价费〔2005〕76号

详见文件

 

24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

皖价费[2005]72号

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考试答辩费100元/人

1、含人事行政部门收取的报名资格审核、申报表格费10元。

2、没有进行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的,不得收取考试答辩费;笔试、面试和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不得收取评审费。

25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7]19号

详见文件

 

26

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考试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

面试80元/人、笔试45元/人·科

 

2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皖办明电[2020]13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246号 宿价费[2014]74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详见文件

 

28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费

《物权法》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皖财综〔2019〕866号

详见文件

小微企业等8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已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省政府同意,不再征收不动产登记费和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

29

耕地开垦费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皖发改收费〔2019〕33号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 32 元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耕地开垦费标准的 2 倍缴纳

占用基本农田高于其他耕地的40%。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肥沃程度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0

土地复垦费

按照被破坏土地每平方米6至9元

31

土地闲置费

每平方米5至10元

32

区城管部门

垃圾处理费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宿价业〔2011〕138号

详见文件

 

33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城字[1996]5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

详见文件

占道费按日征收,面积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时间不足一日按一日计算。建制镇占道费标准按此标准80%收取

(城区)

城镇污水处理费

《水污染防治法》《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宿价费〔2016〕68号

居民生活用水0.85元/吨,非居民生活用水1.20元/吨。

 

34

区老年大学

老年大学学费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函[2010]173号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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