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403-00011 | 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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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时间: | 2024-03-22 10:09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上级解读:《安徽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方案》解读 | ||
审核人: | 初审:李程     复审:徐鹏    终审: 何风 |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安徽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现将《推进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炼油、合成氨、电石等重点领域,单位产品能耗强度高、行业能耗总量大,是制造业领域乃至全社会节能降碳的重中之重。2021年11月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就全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作出了安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开展重点领域能效核查、组织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先后印发《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通知》《安徽省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能效清单目录(第一批)》《安徽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重点领域节能减碳改造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为引导我省重点领域企业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尽快腾出更多要素空间,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工程化、差异化、绩效化思路,研究起草了《推进方案》,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予以充分吸纳后,形成了《推进方案》,于1月30日印发实施。
二、推进目标
到2025年,全省重点领域产线及装备能效全部超过基准水平,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30%(平板玻璃领域为20%),力争达到50%或以上,即全面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要求的工作目标。《推进方案》后附《安徽省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2025年目标表》,进一步明确了各细分领域的目标。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提升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
三、工作举措
(一)工作路径
一是明确重点领域。结合我省实际,明确重点改造的18个领域。二是编制项目清单。根据节能降碳需要和企业意愿,先期确定首批项目清单,根据重点领域范围和实施情况适时发布后续批次项目清单。三是实施奖惩激励。对能效基准以下不能按期改造的,依法依规予以淘汰;2025年底前完成改造升级提升能效的,给予政策支持。
(二)项目管理
一是确定能效水平。开展能效核查,建立能效清单。二是动员企业改造。动态更新节能降碳项目清单。三是明确目标责任。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降碳目标责任书。四是及时验收推广。对照目标责任书组织验收,并兑现支持政策,对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予以推广。
(三)支持措施
一是诊断环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全省统一数字化、智能化“双碳”管理平台。二是改造环节。对2025年前达到标杆水平及以上的,省级按每节约1吨标煤/年给予300元一次性奖励,并采取退坡机制。同时,引导金融机构为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并给予贷款贴息支持,或优先推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三是管理环节。腾出的用能(煤)指标,优先用于企业新建项目用能(煤)需要或由所在市统筹使用。探索建立用能(煤)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制度,完善省级用能(煤)指标收储制度。
四、特色亮点
一是编制项目清单,确保方案可操作能落地。提前组织企业谋划节能降碳改造项目,编制首批项目清单,共58家企业74个项目。同时,在方案中明确项目管理程序,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是坚持从细从实,差异化制定节能降碳目标。根据各领域能效实际,结合项目谋划情况,进一步细化各重点领域能效目标,不搞“一刀切”。如技术装备水平较高的现代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领域,目标均高于国家要求;技术装备参差不齐的建材、钢铁等领域,目标保持与国家要求一致。
三是坚持绩效导向,创新政策支持方式。调整以前以投资金额为标准给予奖补的方式,改为以能耗节约量为标准给予奖补。同时,采取退坡方式激励,越早完成节能降碳改造的项目,获得的奖补越高。同时,按照“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目标控制和绩效管理,更好发挥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
四是坚持节约可量化,确保取得实效。要求改造的产线或设备须安装独立能源计量设施,具备实时监测条件。建设全省统一数字化、智能化“双碳”管理平台,改造后的产线或设备能源计量数据接入平台。
五是坚持产业化思维,联动做大节能环保产业。通过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