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406-00005 | 信息分类: |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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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发布时间: | 2024-06-07 15:1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皇冠国际家居建材城群众反映商铺物业问题回复 | ||
审核人: | 初审:赵永辰     复审:马传通    终审: 何风 |
热线办:
接到群众反映的“商铺物业问题”(服务单编号24060210340052),区发改委现办理答复如下:
问题1:业主缴纳电费,前台要求改合同,让群众缴纳物业费问题属物业管理问题,不在我单位管理范围。
问题2:物业费收取不合理的问题。商铺物业服务费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皇冠家居商铺的物业服务费由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可通过业主大会续聘或者选聘物业,约定物业服务内容的收费标准。
2024年6月7日已与反映人沟通解释相关情况,反映人已知晓。
具体办理人:赵永辰
联系电话:368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