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407-00048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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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时间: | 2024-07-16 16:40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解波     复审:徐鹏    终审: 何风 |
万洪强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城区及乡镇
充电桩的布局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全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5年埇桥区拟新建充电桩520个,实现街道、镇充电桩全覆盖。埇桥区根据市规划参照在主城区按照“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单站4桩8枪”标准建设充电站100座,实现社区主要小区全覆盖。农村按照镇区全覆盖、2A级以上景区、县道以上路网交叉口建设一座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充电站。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056921
2024年7月16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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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