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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57/202407-00048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7-16  发布时间: 2024-07-16 16:4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人: 初审:解波     复审:徐鹏    终审: 何风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4-07-16 16:40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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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万洪强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城区及乡镇

充电桩的布局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全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5年埇桥区拟新建充电桩520个,实现街道、镇充电桩全覆盖。埇桥区根据市规划参照在主城区按照“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单站48枪”标准建设充电站100座,实现社区主要小区全覆盖。农村按照镇区全覆盖、2A级以上景区、县道以上路网交叉口建设一座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村建设充电站。

    办复类别: B

    联系单位: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056921

2024716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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