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407-00049 | 信息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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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时间: | 2024-07-16 16:42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 ||
审核人: | 初审:解波     复审:徐鹏    终审: 何风 |
陈芹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区公共场所‘安装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根据《宿州市全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5年埇桥区拟新建充电桩520个,实现街道、镇充电桩全覆盖。埇桥区根据市规划参照在主城区按照“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单站4桩8枪”标准建设充电站100座,实现社区主要小区全覆盖。在居民公共区域内建设充电桩问题,地下室部分政府已安排住建、消防等部门做可行性研究,在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在征得业主统一后逐步建设。地面部分新建充电桩事项已开始逐步实施。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056921
2024年7月16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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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