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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 003191957/202409-00006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内容分类: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9-10  发布时间: 2024-09-10 10:10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三零”服务
人: 初审:王钊     复审:徐鹏    终审: 蒋萌

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三零”服务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4-09-10 10:10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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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三零”服务

按照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埇桥区发改委、城郊供电公司、埇桥供电公司贯彻落实埇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宿州市埇桥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三零”服务。

针对160千瓦以及下小微企业低压接入要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电实行零投资、零上门、零审批服务,执行合表居民生活分时电价,累计完成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报装158户。

下一步,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范围,落实服务精简流程环节,积极引导用户网上报装,加快接电速度,降低接电成本,强调相关接电时限要求,让客户切实感受到“三零服务”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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