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应急管理
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号: 003191957/202409-00018  信息分类: 应急管理
 内容分类: 其他,气象、质量,个人,企业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9-17  发布时间: 2024-09-17 10:56
号: 埇防指〔2024〕11号  性: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词:
称: 宿州市埇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人: 初审:王钊     复审:徐鹏    终审: 蒋萌

宿州市埇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表时间:2024-09-17 10:56 责任编辑: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浏览量:
字体大小:【    】打印

宿州市埇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镇、街道、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的中心已于今天(17日)凌晨01时前后由江苏南京移入安徽滁州境内,05时其中心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中心最低气压为998百帕。“贝碧嘉”将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对我区有较明显风雨影响。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指决定于9月17日7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依案落实领导坐镇指挥,强化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户外广告牌、塔吊、脚手架、临时构筑物、交通运输、渡口、高层住宅、采煤塌陷区、老旧房屋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落实应急排涝准备,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各地要严格采取“关停撤转”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null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