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411-00018 | 信息分类: | 价费咨询投诉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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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综合政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时间: | 2024-11-05 16:34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关于群众反映商户物业费收费较高问题回复 | ||
审核人: | 初审:赵永辰     复审:马传通    终审: 蒋萌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商户物业费收费较高”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商铺物业费标准不在《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版)内,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在我单位定价、备案范围。具体物业费可按照双方协议或合同约定执行。
您联系方式保密,无法取得联系,如有疑问,请联系埇桥区发展改革委,电话:3688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