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57/202507-00009 | 信息分类: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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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时间: | 2025-07-30 11:17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发改委扎实推进汛期施工工地和外来人员防汛安全管理 | ||
审核人: | 初审:李航     复审:王钊    终审: 蒋军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汛期安全管理的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河南南阳、甘肃白银等地暴雨洪涝事件教训,埇桥区发改委聚焦能源领域施工工地及外来人员安全,多措并举筑牢防汛防线。
一、压实责任链条,强化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针对能源领域在建工程,立即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工地营地选址合规性、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完备性等情况,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同时,推动建立辖区能源工程施工工地 “一张图” 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与临近村(社区)的应急联动,完善日常联络、灾情通报及抢险支援流程,形成防汛合力。
二、聚焦关键环节,筑牢安全屏障
督促能源领域施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编制专项防汛应急预案,配齐救生衣、抽水泵等物资装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并开展实战演练。明确专人实时接收雨水情预警信息,严格执行 “预警即响应” 机制,达到停工转移条件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坚决杜绝 “假应答、假转移”。针对高风险项目,要求配备应急通信设备,确保 “三断” 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
三、突出重点人群,细化安全管理
加强对能源工程外来务工人员的防汛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现场演练等方式,提升其风险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台账,明确防汛责任人和联络方式,确保预警信息 “点对点” 推送到位、响应及时。联合属地部门,重点关注临水临沟临坡区域作业人员,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提前组织转移至安全区域。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汛期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信息联动,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动态。按要求梳理报送能源领域涉汛在建工程台账,做到数据准确、应报尽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科学处置并上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区发改委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跟踪隐患整改落实,以严细实的举措确保汛期能源领域施工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