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91949/202008-00036 | 信息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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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埇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8-31 | 发布时间: | 2020-08-31 16:11 |
文号: |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废止时间: | 暂无 | 关键词: | |
名称: | 埇桥区非煤矿山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审核人: | 初审:郑达     复审:潘广芝    终审: 吴奎力 |
序号 |
抽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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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 类别 |
抽查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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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煤矿山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非煤矿山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 3.《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11)93号) |
2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的监管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八年、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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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非煤矿山几种明令禁止生产行为的监管事项(配合应急管理部门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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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煤矿山企业作业场所扬尘防治措施的监管事项 |
非煤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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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煤矿山企业专用道路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采矿损坏耕地、山林、草原修复的监管事项(属于配合共同监管) |
非煤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区级非煤矿山行业管理部门 |
《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 |